矿山工程公司机修车间陶某物体打击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03年4月18日13时15分许,矿山工程公司机修车间在二矿区1150中段FA1'风井安装高压电缆的过程中,电缆突然滑脱,电缆头击中陶某(男)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从2003年4月15日开始,矿山工程公司机修车间班长张某带领人员在二矿区1150中段FA1'风井(1150—1000米水平)安装4根高压电缆,经过3天的工作,3根电缆已顺利安装并固定。4月18日,组织进行第4根电缆的安装,班长张某负责指挥并协助固定卡子,陶某负责固定卡子,曹某控制稳车,其他人员输送电缆。18日10时40分,开始用稳车往井筒下电缆。13时15分,还剩70米没有下到井筒,此时电缆突然下滑,下滑过程中电缆击伤陶某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电缆卡子没有按规定固定,电缆卡子之间间距不均匀,电缆在下放过程中因重力作用下下滑击中陶某头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陶某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没有系带,在躲避时安全帽被甩掉,没有起到防护作用,致使电缆直接击打到头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当班班长张某全面负责现场作业指挥,并协助陶某固定卡子,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对陶某的违章行为没有予以制止,严重失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车间管理粗放,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完善健全井筒安装电缆和搭接绳卡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每一个员工按规按标操作的意识,确保规范作业。
3、认真开展“岗前五项准入”确认和检查,规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可靠,熟知熟会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过程中,强化安全监管和巡查,及时纠偏,防止违章造成事故。
4、认真做好现场每个工序和环节的安全确认检查工作,对每一道安装调试工序作业都必须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并签字。
四、事故教训
这是一起由于施工作业时操作者责任心不强、当班负责人监督不力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同时也暴露出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监管漏洞。首先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而无人制止,二是班长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三是安装方案变更后车间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且没有进行专项培训和教育。试想如果我们这样进行井筒电缆安装作业,不发生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