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运输工区李某动锥护冒滑落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12月16日17时45分,二矿区运输工区卡车司机李某(男,35岁)在为井下1000米水平破碎站处理动锥堵塞清理矿石时,因动锥护帽滑落砸在身上而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4年12月16日,二矿区井下皮带运输工区破碎站和运输工区作业人员根据排班安排正常组织矿石破碎和拉运。17时10分,卡车司机刘某在破碎站翻矿时未按规定分三次,而是分两次翻矿造成动锥堵塞。动锥被堵后,运输工区值班班长徐某带领司机前来清矿,并要求天车配合,破碎站当班操作工孙某未听同班师傅劝阻,上天车开动天车配合司机清矿,并顺利吊出两筐矿石。期间,李某换上来下面挖矿的徐某和刘某,自己下去清理大块。约17时45分,当第三筐矿石装到一半时,孙某在没有接到起吊指令的情况下,突然起动天车,升起的副钩带着已装了一半矿石的铁框向上升起,而向上升起的铁框又恰好挂着了半圆形的动锥防护帽将动锥挂起,等现场作业人员和孙某发现时,为时已晚,升起的动锥防护帽在半空中突然掉入破碎腔中,击中正在破碎腔内清理矿石的李某,经送医院抢救,李某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升起的铁框将动锥防护帽挂起,半空中动锥防护帽掉入破碎腔内,而破碎腔内又有人作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皮带运输工区破碎站操作工孙某无天车操作资质,也未听同班师傅康某的劝阻,在没有接到起吊指令的情况下,起动天车副钩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运输工区值班班长徐某违章指挥,要求无证人员开动天车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动锥被堵后,现场作业人员为逃避处罚,没有向工区、矿调度汇报,擅自决定自行处理,是引发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5、工区管理不严,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也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6、运输工区卡车司机刘某在卸矿时未严格按照矿里“卡车卸矿时必须分三次进行”的规定卸矿,而是分两次将一卡车矿石全部翻入破碎腔内,造成动锥被堵。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采取连锁的方式,对动锥防护帽加装了两根Ф15.8的固定钢丝绳,用Ф20圆钢将防护帽焊接锁固在横梁体上,改变设备设计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2、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力度,提高对系统设备在和生产实际结合中潜在隐患的认识,对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检查,重新完善在处理动锥被堵时的操作程序,树立超前预防的观念,预防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杜绝习惯性违章,坚持执行分三级翻矿制度,严格要求职工服从指挥确保翻矿工作顺利进行。
4、完善处理各种故障或多工种交叉作业时的操作程序,分清职责,特别要加强交叉工作的协调管理,在系统薄弱环节,设专人指挥,确保故障处理顺利进行。
5、加强制度的学习,强化全矿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维修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实际技能,消除职工的侥幸心理,杜绝违章作业。
6、当系统生产中出现非正常作业时,按规定及时向工区及矿调度室汇报,在矿调度室和工区的统一协调、指挥下,保证作业顺利进行。
四、事故教训
这是一起典型的群体违章责任事故。事故中有交叉作业问题,也有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问题,这些问题在一个作业现场同时出现,现场作业人员要么浑然不知,要么明知故犯,就一个目的,抢任务,抓生产,而把安全放在了脑后面,殊不知,安全出了问题,生产也不能照常进行。愿广大职工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最为不解的时,当动锥被堵了之后,现场作业人员不是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安排组织处理,而是为了逃避处罚,私自进行处理,这种为了个人的利益和不影响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愿广大职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