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采矿四工区盘区冉某、饶某片帮冒顶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1994年11月15日20时20分,二矿区采矿四工区充填工冉某(男,29岁)和饶某(男, 26岁)在3#盘区37#进路查看板墙时,因顶板冒落被埋压在大块下而导致死亡。
一、事故经过
1994年11月15日三班,四工区当班作业人员根据工区安排3#盘区37#进路进行接顶充填作业,19时10分充填作业结束。19时40分左右,封口粉煤灰砖左侧由于岩石节理发育,加之充填水浸滑落,造成五分之二板墙倒塌跑浆,在现场负责看护的冉某立即告诉在17行吃饭的席某等人。饭后,席某安排先撬顶,后清理灰浆、毛石,再砌堵板墙。之后,张某、田某等人对37#进路分层道顶板进行捡撬,冉某则准备到37#进路里看看板墙情况,在冉某拿着搬手试探着走进37#进路的时候遇到马某,马说“刚跑灰时间不长,下面是灰浆,上面顶板已接水,危险”。在37#进路封口处撬顶的张某看见后也告知灰浆还没有凝固会陷进去的,不要进去。但冉某等2人没吭声。约20时20分,撬完顶的田某发现冉某、饶某仍在37#进路里,就在此时,37#进路距砌墙12米处发生顶板(3500mm*3000mm*1250mm)冒落,冉、饶的手灯被砸熄灭,人被压埋在大块下。现场人员急忙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领导,到22时40分,冉某、饶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但确诊已经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顶板残留的矿石大面积冒落,是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冉某、饶某安全意识差,不听劝阻,严重违章进入停滞充填1小时的采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区现场管理不严,没有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造成上一分层13#进路坡度大,37#进路打偏,致使采矿采到36#进路位置,而发现没有采到充填体假顶时,又没按设计要求进行素喷或采取挂锚杆网护顶措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设计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检查督促有漏洞,留下一层矿石后又没有按设计要求督促工区采完或采取护顶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5、由于西部搅拌站安装新抓斗,影响四天不能充填,拖延了3#盘区37#进路的充填,延长了顶板暴露时间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总结经验教训,全矿停产一天进行学习整顿,全面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反违章活动,做到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强化现场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回采时必须采到充填体假顶,不许留一层矿石。没有假顶回采时,素喷或锚杆网必须及时跟上,否则不准回采。
3、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做到严格督促工区按设计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全面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违章违纪现象和不及时处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曝光,按规定进行处理。
5、加强顶板、两帮及掌子面的管理,严格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顶帮三检三撬实施办法》认真检撬和安全确认,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6、加强作业人员危险源辨识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危险源辨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组织职工系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事故教训
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在生产作业时,一定要听取工友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提醒和告诫,切不可冒险作业,否则,事故可能会随时发生在你的身上;同时,作为工区,一定要加强现场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树立安全意识,警钟长鸣,遵章守纪,按规程组织施工作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