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建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遇难:49人。
·经过:建新煤矿每天分三班作业。早班作业的任务是对巷道等进行维护,另两班的工作是开采。2003年11月14日中午近十二时,是通常的交接班之际,井下立巷道旁的一个苍道内聚集的瓦斯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在此区域维护作业的十多名矿工,以及在深处工作面准备开采作业的三十名矿工因主巷道坍塌而被封闭井下。瓦斯爆炸的冲击波还将正进入巷道的其他多名矿工造成伤害,从而导致这起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该矿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差距、瓦斯管理不到位。该矿发现巷道内有瓦斯聚集,并进行处理,但未料到处理后仍然聚集了大量的瓦斯气体,造成了这起事故。
·调查处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梁嘉琨一行5人连夜赶赴丰矿事故现场。江西省在事故现场成立了以副省长为指挥长的丰城矿务局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指挥部。遇难矿工的家属与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签订了赔偿协议。遇难者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