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彩屯郑家风井断绳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北票矿务局基建工程处施工的本溪郑家风井,于1983年6月19日10时45分发生断绳坠落吊桶事故,死亡x人,直接经济损失3.37万元。
一、概况:
沈阳矿务局本溪彩屯矿在郑家新建一排风立井,井筒净直径6.2米,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口标高+137米,在井筒+124米处设有锁扣盘,在-259米设有第二腰泵房固定盘,在-474米设有第三腰泵房月牙固定盘。事故当时,在-666米悬吊着间距5米两层稳绳盘,稳绳盘下方悬挂0.10立方米抓岩机三台和吊泵一台。
地面井口设有临时钢管结构的井架一套,在井口上距地面8.3米长(+145.3米)设有翻矸台,在距地面23.15(+160.15米)设有天轮平台。
在井架北侧设有3.5米绞车一台,在南侧设有2.5米绞车一台,提升钢丝绳直径34.5mm。经筒内设有溜灰管两趟,水管一趟,压风管一趟,皮风筒(直径800mm)一趟。
本溪彩屯矿郑家风井,从1981年8月由北票矿务局基本建设工处接受施工。1981年9月至1983年6月19日掘进822.8米,与第一期合同定的掘进826米,尚差4米,与第二水平(-707)米贯通还有18.2米。
二、事情经过:1983年6月19日二班,井筒内有17人作业,其中井底工作面有掘进工8人,稳绳盘上层有机械工1人,电工1人,在下层盘上有泵工2人,在-424米月牙盘上有信号工1人,水泵工1人。当出岩工作进行到10时45分时,3.5米绞车提升装满矸石的吊桶(容量2.0立方米)由井底工作面上提过程中,行至锁口盘下的减速点时,司机没有开始减速,而且行至翻台位置时,也没有人工自动停车,致使滑架与天轮平台钢梁相撞,提升钢丝绳拉断,吊桶坠落,砸掉井盖门一扇,并砸坏固定盘和月牙盘以及稳绳盘,直落井底。井筒内照明信号、排水等系统均遭破坏,同时将井筒内作业人员4人砸落到井底,井底一名掘进工受重伤,负重伤者在涌水量每小时30立方米速度的水中挣扎着,在还未来得及抢救时,被水淹没死亡。在井底的其他幸存者,都以最大的努力爬到抓岩机和稳绳盘上,有12名幸存者脱险被救到地面。
1、绞车司机违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规定:“当吊桶上行至锁口盘下减速点时,开始减速,吊桶出井口速度为1米/秒”,又规定:“当吊桶上行到翻矸台位置时,不打停点也要自动停罐”。但由于司机在操作中精神不集中,没有减速,以全速5.7米/秒上行,造成过卷断绳坠落吊桶事故。
2、安全保护装置不全,该绞车在接受风井工程时,装有一套电力自动减速装置,绞车本身也带有一套不完整的凸轮限速装置。因接受时,井深只有81米,所以这套保护装置没有使用,因此,当司机失控时,从设备本身上不能进行限速保护。
3、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劳动纪律松弛。当班有三名司机,另两名司机中有一名去食堂就餐,另一名在绞车房外与别人聊天。
四、预防措施:
1、严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绞车司机、信号工等,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独立操作,并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严格奖惩制度。对违章违纪者要及时批评教育或者罚款处理,以至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调离本工种工作。
3、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安装齐全,灵敏可靠。
4、加强日常和定期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