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矿采三队“4.7”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2000年4月7日凌晨3时19分左右,王村矿采三队赵某在11506工作面机尾向前第六节槽子处和彦某配段作业,放炮前将主梁老山柱摘下打在副梁中间,放炮后,又让彦某拿维护材料,彦某回来后向煤壁准备移主梁时,赵某又去摘副梁老山柱,当柱子降下后,两架棚斜着压倒,老山煤及石块冒落,副梁老山柱倒下压住赵某右腿,赵某左腿跪在溜子上,煤及矸石将赵某埋住,头露在外面。队上立即组织抢救,5时30 分,将赵某扒出,迅速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当班工人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作业,工人赵某提前摘柱,导致接顶不实的顶板冒落将本人埋压致死。
2、间接原因:采三队对职工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连网质量管理,特别是短边的连网;
2、严禁缺梁少柱,顶板破碎处移梁应加强维护,坚持“先支后回“原则;
3、要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切实做到按章作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