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矿掘二队“3.17”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2003年3月17日八点班,掘进三队队长雷某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在二水平石门九横川北90米处维修和铺轨,当班出勤12人。班长王某点完名,安排五人铺轨道,六人维修,随后带领工人入井。到维修工作面后,刘某进行敲帮问顶,打了四根点柱,刘某等二人在跟班队干尹某的监护下装车,董某、刘某等三名工人推车,13时25分,第六个矿车装满推走后,尹某安排刘某装车,他与其他人出去要车皮。13时40分顶板冒落,将刘某埋压,尹某和盯面安检员杨某闻声赶来立即抢救,随后,班长王某带领铺轨班人员赶来一起将刘某扒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支护质量差,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欠缺,作业人员未进行有效敲帮问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现场支护把关不严,安全监督检查不严不细,对违章作业制止不力。
3、安全技术措施中支护方式、支护质量等相关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4、矿井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1、针对维修工程,认真制定施工方案,编制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按章操作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矿井安全管理。
4、在全矿范围内组织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杜绝漏洞,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