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2014.4.20”人身事故案例分析
2014年4月20日零点班,3208工作面当班跟班队长常玉林、班长姚和的组织工人进行调架作业,8时左右,当班副班长岳小军带领付志芳等人在进行35架支架调斜,用单体柱尾部顶住支架侧护板,头部卡住支架底部,单体柱两端用防倒绳拴住。当付志芳在前用手托住单体柱尾部、岳小军等人在后扶住单体柱头部并操作液压枪升柱过程中,因升柱太猛,且单体柱未顶实,尾部滑落,碰到付志芳头部。诊断为寰椎右侧椎弓骨折伴周围软组织肿胀。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调架时,岳小军、付志芳等人未将单体柱尾部顶实,升柱过快,导致滑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队组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不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差,现场安全监管不全面、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对采煤作业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切实做到按章按程序正规操作。
2、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跟班队长、安全员要从严、从细进行现场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制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