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特别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特别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经过:7月8日有迹象表明该矿井下瓦斯浓度大幅超标,而在事故发生前的3~4个小时,井下瓦斯浓度已高达2%~3%(正常浓度应低于1%),但矿方始终未采取应急措施,7月11日凌晨4时左右爆炸发生。

·事故原因:煤矿企业的安全主题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的领导“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少数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人员工作不力;阜康神龙煤矿的矿主胆敢铤而走险,不顾80多名矿工的生命安全,违规违法生产。

·调查处理:组成组长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并由新疆主要领导参加的调查组;全力展开搜救工作;妥善安置伤员;新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消除事故隐患;全区通报阜康矿难,自治区主席向遇难者表示哀悼;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阜康神龙矿难5名责任人;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