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运工区 “4·18”砸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4月18日早班,保运工区皮带2队班前安排副班长胡明涛带田思军、王学山、张忠兵3人负责在块煤车间铆皮带卡子、加固机尾护栏及更换托辊。现场胡明涛、张忠兵加固机尾护栏,王学山转运旧托辊,田思军更换托辊。11时50分左右,田思军在机头向后15米处更换底皮带托辊时,由于底皮带距地面只有0.6米高(托辊20公斤),用肩抗皮带将托辊放入托辊架上,然后趴在地上观察托辊是否挂好,这时托辊突然滑落,将其左手砸伤,造成左手中指中节指骨骨折,构成轻伤,损失工作日40天。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安全意识不强,更换托辊作业时,操作不规范,按规定应一人用撬棍托起皮带,另一人更换托辊。
(二)、间接原因
1、该皮带为停产检修新换的皮带,底托辊重量大了,日常检修安排时单位没有重视,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安排监护人。
2、该队发生“4.16”工伤事故后,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暴露出职工教育和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三、防范措施
1、完善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单独作业人员必须安排监护人,确保安全作业。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作业过程中要规范操作行为,强化现场作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3、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事故的连续性,提高防控事故预见性和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