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面冒顶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1年7月16日夜班,某开拓队班前会由技术员主持,当班出勤九人,带班副队长张某班前会上向职工贯彻了北二轨下《作业规程》,同时重点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到了工作地点后,带班副队长张某安排本班正常掘进,让掘进工贾某和张某在迎头打眼,其它的工人先干些杂活。3点10分放炮结束了,班长张某安排掘进工卢某、蒋某、刘某、董某、裴某、贾某、张某七人轮换着出矸,贾某、蒋某用镐刷两个肩窝。到了4点30分左右,由于放炮完后,一直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顶板没有得到及时加固,岩石发生离层,顶板突然掉下1m×2m×0.8m的大石块,将站立在迎头右边的蒋某砸倒,贾某也被石块砸伤。
1、放炮后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采取临时支护,导致顶板离层,顶板存在离层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空顶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进工贾某、蒋某在进行刷帮工作前也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违章空顶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某开拓队安全生产观念意识不强,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对上级的安全指示精神没有认真贯彻和执行,事故前几次全矿安全检查中,矿领导,安检科曾多次强调所有掘进必须按照规程作业,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但某开拓队未能按要求去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掘进工贾某、蒋某在进行刷帮工作前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违章空顶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班长、带班队长安全生产意识差,重生产轻安全,空顶作业,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3、某队队长、书记对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贯彻执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危石必须挑下,无法挑下时采取临时支护,坚决杜绝空顶作业。
2、掘进工作面应坚持使用前探梁作临时支护,必须用背板背实背紧,并且要经常检查顶板和两帮及迎头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3、队长、书记是安全管理,教育的第一责任者,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通过这一事故,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明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我们要仔细想想现在安全管理好了,事故少了,员工的收入提高了,家人也不用为自己提心吊胆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也增强了,这些都和矿领导的严格安全管理分不开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家庭幸福,珍惜领导的关怀。时刻注意安全,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