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2.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车提升过程中距井口约80米处,钢丝绳断绳,人车下滑至距井口约230米处侧翻,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事故的副井筒总长度704米,坡度28度。经施救34人分五次全部升井,其中20人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严重超员的斜井人车在提升过程中掉道,随即与巷道巷帮底部的钢管法兰盘发生碰撞,致使磨损锈蚀严重的提升钢丝绳负荷突然增大超过其承载极限而断绳,导致人车跑车,跑车后的人车在快速下滑过程中与巷道发生强烈撞击,造成斜井人车严重变形、乘车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井底车场没有配备安全员维持乘车秩序,带班矿领导、跟班人员和人车跟车工对工人违章挤乘人车未加制止并参与违章,人车超员严重,核定乘坐20人,事故发生时实乘34人。
2.运输安全管理不规范。轨道敷设规格偏小,铺设质量差,导致提升中的车辆频繁掉道;浮煤、淤泥将道心和枕木掩埋,导致人车跑车落闸后插爪失效;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增加车辆超负荷提升,加剧钢丝绳疲劳损伤。
3.提升设备管理不到位。副井绞车保护装置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副井筒内安设托绳轮数量不足,大多数被淤泥掩埋不能转动,导致钢丝绳磨损严重;钢丝绳使用中未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锈蚀严重;提升运输制度不落实,人车未按规定做安全运行试验。
4.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钢丝绳检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对提升过程中车辆经常掉道未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安全投入不足,副井绞车保护装置不全、钢丝绳磨损锈蚀严重均未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5.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矿井将生产经营权承包后,安全监督与生产管理脱钩;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承包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6.监管监察指令执行不到位。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执法指令,违规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副井绞车提升人车;回收报废巷道钢棚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为增加出煤量,违规放顶采煤。
7.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大部分新招工人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就安排下井作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突出。
8.督促检查落实不扎实。平川区人民政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全面,指导检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不细致。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煤矿日常监管不严不细,未严格督促落实煤矿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二、综合防护措施
1、新建及改扩建矿井不得再选择斜井人车系统,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系统优先选用架空乘人装置。
2、斜井人车运行前必须严格执行辅助运输工作流程票制。
3、斜井人车运行前,每班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防护链和防坠器等安全设施,并放一次空车,确保安全运输。
4、防坠器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5、斜井人车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6、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的信号装置。
7、跟车工严格把关,按照核定人数乘车,杜绝超载。
8、斜井人车由固定检修工进行日常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