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9月27日,潞宁煤业公司22109运巷车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13年9月27日8点班,该矿22109运巷车场内笫4道风门因受相邻的22110采煤工作面采动影响,风门漏风,安通队对该风门进行维修,在风门门墙上使用皮带和道木头做好固定框架后,使用了“优乐速喷I号”高分子化学材料对风门门墙进行了充填。14时30分,累计注入充填材料16kg,完成充填工作。15时3O分,清理完杂物后离开现场。16时06分和16时09分,监测监控值班员发现总回距22109风巷田下风侧25m处及总回1#测风站处CO传感器先后超限报警。16时20分左右,该矿通风副总经理安排通风科副科长下井查看,约16时50分到达22109运巷车场与总回风巷交叉口,发现烟雾大不能进入,然后通过轨皮四号联络巷绕到22109运巷车场进风侧,确认是22109运巷车场第四道风门处着火,17时30分,返到22109运巷皮带机头电话处汇报。由于22109运巷绕道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铺设洒水防尘管路,且运巷的洒水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距着火的第四道风门约30m)洒水软管长只有20m,无法扑救,该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科副科长组织综采队从22109运巷乳化液泵站硐室接出高压水管。17时50分,水管铺设到位,开始灭火。23时20分,集团公司救护队到达火灾现场按照灭火方案积极组织灭火,9月28日零时50分,消除了22109运巷车场明火。由于火灾蔓延到总回风巷引燃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导致通总回风巷有抽放管路的22110风巷及22103风巷局部巷道着火,并烧坏这两个巷道的洒水管路,救灾指挥部紧急确定建立完善洒水系统方案,于9月28日5时明火全部消除。9月28日8时,抢险灭火工作基本结束。
事故原因:1、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违规使用高分子化学材料“优乐速喷I号”作为充填材料(检测报告中标明最高反应温度平均值为90.4℃ ,应用范围是表面喷涂防护), 充填材料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高温,致使风门及部分巷道煤体被引燃,最后引燃与22109运巷车场平面交叉的总回风巷内共计约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井下采用的PE瓦斯抽放管路经有关部门检验材料不合格,不能达到阻燃效果,导致燃烧的煤体引燃位于总回风巷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所有巷道铺设洒水防尘管路,消防设施配置不全,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4、签定救援协议的忻州军事化救护队,未能出勤,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
5、9月27日16时06分发现C0报警,17时3O分确定着火地点,18时40分才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未在笫一时间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综合防范措施
1、按标准要求完善井上下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供水系统、注浆系统、注氮系统及阻化剂、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防火门、监测监控等设施。
2、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不完好。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3、各矿要严格审核所用“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材料的安全资质和手续,严格审核厂家质量,加强抽检力度,确保源头安全。
4、严格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维护管理。
5、加强变电所、机电峒室、爆炸材料库、火药库等硐室的通风管理。按标准安设防火门和调节风门,发现险情后及时处置;
6、井下所有行人、通风巷道必须完成消防洒水管路的铺设,并按规定安装三通和消防栓;
7、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材料使用时或具有充填性质作业的,严禁使用有机化学材料,如高冒区、采空区、钻场、报废硐室、巷道两帮充填等。
8、加强监察管理力度,基建与生产不得混合作业,局部特殊环节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