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河煤矿“10·22”停电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10月22日11时55分,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干河项目部施工队,在干河矿动筛车间旁的蓄电池充电车间工地挖土方时,将一根直埋的6kv电缆挖断,致使电缆短路、359开关保护动作掉闸,造成全矿停电50分钟的事故。10月23日,由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刘旺兴主持,集团公司安监局、机电部、总调度室、干河矿、水电热力公司、煤矸石热电厂、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和干河项目部施工队等有关人员参加,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事故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由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干河项目部刘三元施工队施工的蓄电池充电车间,是干河矿的一个在建项目,位于干河矿动筛车间东南方。
事故的前一天(21日),施工队在挖土方时曾发现一根埋设的电缆,向矿方作了汇报并设置了警示牌。22日早班前会后,矿工程科、机电科负责人到现场对施工队有关人员就电缆埋设区域如何施工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要求挖土方时必须人工开挖,防止挖断该区域的高压电缆。
11时55分,干河35kv变电站突然全站停电,经查问得知,煤矸石热电厂35kv变电站的359开关掉闸,致使煤矸石热电厂35kv变电站至干河35kv变电站的Ⅰ回路停电。12时5分,矿调度室接到施工队汇报,知在其挖土方时违章使用机械设备,将一根由35kv变电站通往动筛车间的高压电缆挖断,造成停电事故。
因19日—23日水电热力公司在干河35kv变电站Ⅱ段母线上检修,无法投运Ⅱ回路,故电调值班员令煤矸石热电厂试合359开关,拟继续投运Ⅰ回路。试合359开关没合上,经查发现359开关合闸线圈烧。煤矸石热电厂立即组织人员更换线圈,12时35分故障处理完毕并合闸送电,12时45分干河矿正常供电。影响干河矿供电50分钟。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违章作业。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干河项目部刘三元施工队,没有按措施进行作业,在知道该施工区域内埋设有电缆的情况下仍用机械设备挖土方,没按要求进行人工倒土开挖。
2、主要原因:
施工队没有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重要施工地段,主要领导没有在现场监督把关,监理不在现场,没有执行“土建施工,监理必须旁站”的监理旁站制度;事故后,没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延误了处理时间。
3、其它原因:
⑴、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施工队伍缺乏监管;在技术管理上不细致,技术措施不到位。
⑵、水电热力公司电气设备保护定值不合理,越级跳闸,扩大了事故范围。
⑶、煤矸石热电厂在事故后试合359开关时因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合闸线圈烧,延误了送电时间。
⑷、干河矿对施工队在重要施工区段的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施工队施工。
三、事故类别
供电事故
四、事故性质
一级非伤亡事故
五、事故责任与追究
1、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干河项目部刘三元施工队,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0元(罚云厦建筑工程公司,云厦建筑工程公司从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2、云厦建筑工程公司生产经理韩学文负安全管理责任,对其罚款1000元。
3、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干河项目部经理刘清河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对其罚款500元。
4、煤矸石热电厂电气车间主任秦银才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对其罚款500元。
5、根据安全绩效考核规定,否决云厦建筑工程公司班子成员1个月安全绩效奖。
干河煤矿是集团公司采用立井开采的第一个矿井,对供电的连续性要求很高。这次停电事故暴露出事故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在安全管理上不严不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事故防范意识不强。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云厦建筑工程公司应立即召开事故反思会,在全公司内开展事故反思活动,重点要从思想上、管理上找根源,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切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干河项目部,要抓好各项工程后期的安全管理,为干河矿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干河矿要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对有可能影响到本矿安全生产的所有单位的违章行为必须加以监督;
3、重要的施工地段,各方监管人员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在埋设管、线的地段施工时,必须采取人工倒土,严禁机械开挖;
4、水电热力公司要加强保护定值的技术管理,重新校验各开关的保护动作值,杜绝越级跳闸;要加强检修工作的管理,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减少停电时间,确保安全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