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分公司一矿储配站“7.18”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8年7月18日,煤气分公司安排一矿庙上桥下涵洞DN377煤气主干线管道进行改线碰头工程,同时还安排了一矿储配站闸门间更换损坏的压兰工作。
7月18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机电部部长带领机电队队长及四名机电队员工共6人,到达一矿储配站,等待调度命令。15时50分,机电部部长接到命令,安排机电队5人开始更换压兰,16时左右因沿线施工点管道内压力过高无法进行作业,需降压,故安排机电部部长停一台风机。16时05分左右,在48号门作业的瓦检员发现瓦斯浓度达到4%,于是在此处工作的负责人责令48号门作业点停止工作。由于在16时左右,机电部部长已安排人员将闸门间1#闸门拆开提出阀芯,导致瓦斯由闸门扩散到闸门间。但一矿储配站闸门间工作点并未对闸门间进行瓦斯浓度检测,此作业点仍继续工作,由一名机电维护工用胶皮板堵住闸门口,其他人员更换压兰。16时15分左右恢复阀芯,安装阀芯就位的瞬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烧伤,一矿储配站站长温某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排空风机负压运行使罐体水封阀水位下降,导致罐内瓦斯窜入系统。
2、1号出站总阀门揭盖后,大量瓦斯泄漏在闸门间内形成积聚。
3、闸门间内没有设置专职瓦检工检查瓦斯浓度。
4、出站系统有电焊机工作,杂散电流在系统上与阀芯形成电位差,安装阀芯时产生电火花引燃瓦斯发生爆炸。
三、防范措施
1、煤气储配站区及供气系统施工作业,尤其是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严密的气源阻断技术措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被置换排空的管道系统或空间不能有瓦斯泄入。
2、储配站及供气系统施工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检测施工现场空间和管道内的瓦斯浓度,必要时设置自动监测装置或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
3、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关领导认真履行现场指挥职责,加强现场管理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尽量减少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煤气储配站或供气系统施工,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杂散电流形成的电位差。
5、储配站闸门间应避免形成空间防止瓦斯积聚,输配系统大于DN150mm的阀门应加装补偿器,以确保管道系统施工时能够实施有效隔离。
6、输配系统施工,多头作业必须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