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9日崩柱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12月9日崩柱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5年12月9日6时30分,采煤一区区长于继伟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对工作面现场安全进行了重点强调。其中讲到①11208下运输巷从运输巷溜头(向面方向)31米以里共8架棚需修复,修复工作必须在工作面出完煤,且溜子停止运转后,由外向里逐架完成。②修棚工作由刘秋山、史日祖负责。③作业时,必须做到一人监护一人作业,并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史日祖、刘秋山8时下井。13时50分开始进行修棚,史日祖作业,刘秋山监护。15时15分,整完2架棚后,在准备整修第3架棚时,因压力集中,对棚下面靠工作面侧的单体支柱突然崩倒,打在了史日祖的头部右侧。事发后,当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工区区长和安监员等迅速组织抢救。区长于继伟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组织人员将史日祖运上井后,立即送往集团公司医院急救,12月10日4时1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史日祖自主保安意识淡薄,对现场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对整修棚前后进行加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监护人刘秋山互保联保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监护作用发挥不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区队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零星工程重视程度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