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7日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8月7日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5年8月7日12时30分,采煤二区区长曲洪斌主持召开了班前会,传达了矿早会精神,针对11208工作面现场重点强调了现场安全生产。①严禁空顶作业,控制好顶板,上面后先挂好梁,打好贴帮柱。②加强支护质量。③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重点地段,管理人员要靠上。13时30分下井,14时35分上面接上班放炮后出煤, 22时20分,赵发勇在11208上面第142号棚(距离工作面溜尾32米处)用手镐刨顶煤准备挂梁时,受地质构造影响,该处顶板突然掉下一块长 1 .4米、宽0.6米、厚0.4米的矸石,将赵发勇压住。事发后,跟班副区长、安监员等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抢救,8月8日凌晨3时10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事故地点临近断层,有滑面,受其影响,作业地点有20cm顶煤。
(二)主观原因
1、伤者赵发勇缺少安全意识,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且在刨顶煤过程中行为不规范,站位不当,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作业员工于向宝安全素质低,对已挂好的顶梁没有及时支设临时柱,造成大块矸石压崩顶梁,互保联保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管理松懈,到位不作为,安全监察流于形式,对现场隐患没有及时查出并进行有效整改,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4、采煤二区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对员工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5、管理人员职能作用现场发挥不到位,管理不严,力度不够,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安全检查走马观花,问题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到家,重视问题的程度有问题,是发生事故的管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