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11”抬工字钢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11.11”抬工字钢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11月11日八点班综采二队2208工作面发生一起抬工字钢挤伤2人事故。
事故经过:2004年11月11日八点班在东Ⅰ2208工作面皮带头,综采二队清煤工张建民和张军强在抬工字钢时,不慎将张建民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挤伤,张军强左手拇指关节骨折。
事故原因:
由于受伤两人安全防范意识差,导致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2、人员互相作业时必须配合默契,动作一致。
十二、2008年“11.9”电气事故
2008年11月9日,综采二队进风顺槽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电气事故。
事故经过:
11月9日八点班,大约10时30分,综采二队检修班电工班长张某,上班后例行电器检查维修,当其检查六组合开关时,发现故障,便打开开关盖进行处理,不料手臂触及顶端电源,被电击死亡。
事故原因:
违章带电作业,触电死亡。
事故教训:
1、检修电气设备,一定要做到先停电、放电、悬挂警示牌后方可作业。
2、严格电气管理规定,杜绝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