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20”电气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10.20”电气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10月20日,综采二队2502工作面发生一起带电检修六组合,造成1人左手及面部烧伤。
事故经过:
2010年10月20日0点班,综采二队将2502工作面37—45架片帮维护好后,发现二部皮带一处接口拉开,处理完后4点30分左右,准备开机生产,煤机不能起动。随即当班电工张金平检查电缆及开关,开关检查后更换二回路从板,煤机仍然不能起动,当班电工张金平在未停电的情况下,继续用螺丝刀在开关内检修,造成一回路接触器两相短路,弧光将其左手及面部烧伤。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违章操作,带电检修六组合开关。
①当班电工张金平违反规定,冒险、盲目打开开关检修。
②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开关时实际上是仅将六组合开关本身的二回路、三四回路、五六回路的隔离开关拉开,而未将上一级移变低压电源断开,致使六组合开关电源侧及一回路仍带电,直接检修。
(二)间接原因:
1、当班班长赵宏杰未尽到职责,发现电工张金平独自检修开关时未制止、未安排专人停送电。
2、当班跟班干部陈永性,检查管理不到位。对电工检修开关仅仅过问是否停电,疏于管理,但未对停送电情况认真仔细检查。
3、当班安检员刘彦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加强对机电设备检修人员日常操作行为的检查,做到规范操作,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生。
3、加强对职工安全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