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北矿建项目部“8.27”顶板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27日中班,浙江弘发公司在潘北矿-490m溜矸道施工。施工时,放炮后找顶、打临时点柱、打顶部锚杆挂网。当时迎头顶部右半部锚网打齐,左半部已打3根锚杆,并挂网,但第4根压网锚杆因断钎原因未及时打上,致使锚杆没能有效固定钢筋网。徐某某在迎头左帮点周边眼位,此时顶部冒落的矸石从该钢筋网内滑出,砸中徐某某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现场施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作业,在顶部支护未完成时便进行其他工作,导致徐某某被巷顶冒落的矸石砸中头部死亡,属空顶作业,触犯了20条红线第11条之规定。
(二)间接原因:1、跟班队长违章指挥,在顶部支护未完成时安排施工人员空顶作业。2、施工人员互保、联保意识较差,未能有效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3、现场顶板岩性为炭质泥岩,岩性破碎,易冒落。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在巷道顶部支护未完成时,严禁进行其他作业。
2、加强现场管理,跟班队长要把握安全重点,发现顶板有锚杆失效没能有效固定钢筋网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补打锚杆,严禁空顶作业。
3、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发现顶板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做到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