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矿“3·23”重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3日,掘进一队101组安排王某等8人在1252(1)切眼由上向下采用风镐掘进。接班后,当班人员向前小循环挖刷进尺1排,并进行了锚联网支护。4时50分左右,迎头向前施工第2排,挖刷进尺1.6m,因巷道右帮肩窝处欠挖,巷宽不够,顶板钢带无法安装,陈某便对右肩窝进行二次挖刷。挖刷过程中,顶板距右巷帮200mm位置处掉下一块矸石,砸伤正在刷帮的陈某。
二、事故原因
触犯84条较严重“三违”界定第73条规定:未进行敲帮问顶进行作业。
(一)直接原因
该切眼直接顶为泥岩,迎头有小构造,局部发育有滑面,岩性松软完整性差,挖刷过程中直接顶受震动掉落矸石。
(二)间接原因
1、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对顶板变化观察不细,未及时发现局部顶板放线隐患,动态敲帮问顶未落实到位。
2、措施未对人工在循环进尺范围内挖刷作业时的临时支护进行明确,并规定人工挖刷时最大控顶距为2.2m,且施工人员未按班前会要求小循环进尺,致使施工人员在未进行有效支护的顶板下挖刷作业的时间过长。
3、伤者自保意识不强,二次挖刷前未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未严格执行“一人挖刷、一人监护”制度,互联保落实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提高顶板管理的敏感性,施工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并及时动态找尽帮顶的活矸危岩。
2、该切眼人工挖刷过程中,严格按小循环进尺(1次挖1根钢带),最大控顶距不得大于1.1m,最小控顶距不得超过0.1m。在顶板破碎易掉落情况下,必须施工不少于3根超前锚杆护顶。
3、人工挖刷作业时的必须进行顶板临时支护,严禁人员在未进行可靠支护的顶板下长时间挖刷作业。
4、规范操作行为,落实互联保责任,严格执行“一人挖刷、一人监护”制度。
谢桥矿“2·26”重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2月26日,掘进三队302组由池某带班,从1161(3)上顺槽三部皮带机头向里改走向木挑棚。12时40分左右,池某、张某等4人已改完棚腿5根,第6根棚腿柱窝挖出后,池某采用铁锤沿轨道上平面水平砸击的方式松动木棚腿过程中,铁锤与轨道多次发生强烈撞击、刮碰,造成锤头表面边缘处被切掉一小块碎片,并刺伤池某左眼。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盲目操作,在砸击木棚腿过程中,铁锤与轨道间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造成铁锤与轨道多次发生撞击、刮碰。违反规程措施规定:棚腿柱窝没有挖到位,强行拆除棚腿。
(二)间接原因:
1、木棚腿柱窝未挖到位,松动圈范围小,砸击棚腿时阻力过大,造成砸击时锤头与轨道强烈碰撞后受损,弹出碎片。
2、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规范操作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淡薄;互联保未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
1、改棚作业时,棚腿柱窝必须挖到位,严禁图懒省事,靠外力强行拆除棚腿。
2、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在使用铁锥击打物件时,要检查锥头安装是否牢固,人员不要进入铁锥运行范围及延伸方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落实互联保责任,发现锥头松动或铁锥运行范围及延伸方向有人时,要及时提醒并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