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一矿“4.21”片帮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9年4月21日,谢一矿岩巷二队在运输石门作业时发生一起迎头片帮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21日夜班,岩巷二队一组一班在运输石门掘进,5时25分,打完炮眼后,职工丁某某蹲在巷道中部装底眼药时,迎脸中部松散泥岩片落,将丁某某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跟班班长眼力头不足,装药前未找迎脸中上部浮矸,致使片矸伤人致死。
2、掘进工作面迎头没有挂防护网,触犯了集团公司84条较严重“三违”第62条之规定。
三、处理决定
1、陶良顺,队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2、安启勇,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给予当班班长撤职处理,待岗半年。
四、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顶帮危岩活石。
2、跟班干部、班队长要有眼力头,把握现场安全重点,在打眼、装药前找掉迎脸浮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掘进迎头挂防护网的有关规定。
4、按班队长专业化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班队长及时淘汰、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