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田煤矿 “9.6”瓦斯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月亮田煤矿 “9.6”瓦斯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
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总厚度为17.8米,有可采储量7438.8万吨,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5.23%-36.5%,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3/min以上,出现停风或无风的巷道,极易造成瓦斯积聚。
二、事故经过
1981年9月6日八点班,由于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负责11101运输巷瓦斯检查工作的瓦检员何长彬,在没有认真检查瓦斯浓度的情况下于12时左右私自进入已回收停风并打有临时栅栏的11101运输外切巷导致室息死亡。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81年9月6日12时00分。
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一采区11101运输外切巷。
五、事故类别:瓦斯窒息事故。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
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9.6”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九、事故的直接原因:
1、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达到使人窒息的浓度。
2、瓦检员何长彬业务能力差,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未经检查瓦斯就进入无风区。
十、事故的间接原因:
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停风或无风的区域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2、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未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而当时只在该巷设有临时栅栏,并无明显的“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
3、瓦检员何长彬未经检查瓦斯就违章进入无风区,造成窒息死亡。
十一、防范措施
1、以这次事故原因为教训,各级领导深查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通过这次事故,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重新学习煤矿保安规程及有关瓦斯等安全知识,认真严格按安全规程执行。
3、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会等形式,深入细致讲解这次事故的教训,教育群众,教育干部,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