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程处“6.20”爬坐皮带运输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工程处“6.20”爬坐皮带运输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6月20日早班,工程处芦岭项目部发生一起因违章爬坐皮带造成的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工程处芦岭项目部井巷四队,现施工芦岭矿一水平Ⅱ84回风联巷。由于芦岭矿一水平没有炸药库,又没有设置炸药临时发放点,每班需安排4人背送60多公斤炸药才能满足当班生产需要,而现场施工所用的炸药和雷管需要从二水平炸药库领取,然后经过新副井井底车场到一号皮带暗斜井(18度上山,长度860米),再绕道三划号暗斜井(15.5度上山,长度320米),经一水平大巷,最后到达Ⅱ84回风联巷施工地点,行驶约3400米。2008年6月20日早班,井巷四队共出勤14人,5:20,早班班前会上,班长余春安排放炮员刘云成带领王伟、武瓜瓜、丁明伟共4人到炸药库背50公斤炸药运送到施工地点。6:58,人人先后从炸药库出来,王伟走在最前面,另外3人走在后面约10米左右。当步行到-590m一号皮带机下口时,武瓜瓜提出要小便函,并喊走在前面的王伟等他们一起走,王伟随即答应到前面等。7:13分左右,当刘等3人走到-590m一号皮带联巷三岔门发现水沟里有一个安全帽,但不见王伟本人,此时刘等3人并没有意识到王已经出事。3人继续前行,当到达施工地点后,仍没有发现王伟,刘就及时报告了当班队长张修奎,张修奎立即带领人员沿原路寻找王伟,一直找到-590m一号皮带机下口处,也没有发现王伟本人。7:39分,芦岭矿调度所接到地面主井皮带机司机电话,在主井震动筛上发现一名死者,经辨认是工程处项目部井巷四队职工王伟。
二、事故原因(1)、个人缺乏最基本的自主保安意识,严重违章爬坐皮带,以致被拉至地面主井震动筛。(2)、放炮员没有负到领班的监管职责,另外2名工人也没有履行联保互保责任。(3)、芦岭项目部对单独、特定和特殊作业人员管理不严,缺少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手段。(4)、工人工作环境差,每班每人背不少于15公斤的炸药,行走距离3400米,并且还要爬两条皮带上山。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做到什么?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煤矿透水事故的危害主要有哪些?答:造成煤炭资源损失;造成井下人员伤亡;增加煤炭开采成本;缩短机电设备、管材等使用寿命;造成生产作业环境恶劣。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人们常说的“三违”行为是什么?答: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
炸药、雷管向工作面地点运输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答:(1)分开搬运;(2)在运输中不得停留;(3)输送炸药人员不得与他人同行;(4)在运输炸药时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列车行驶速度有何规定?答:运人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在一般情况下,煤层瓦斯含量随着煤的埋藏深度的增大而有规律的怎样?答: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