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该矿位于甘肃省两当县南42公里处,属县国有企业。
设计能力年产9万吨煤,实际生产能力为7万吨。分为一号井和后窑沟两个生产井口,其中一号井1985年11月投产,可采煤层有2层,煤层厚度4—34米,煤矸共生,赋层发育,赋存条件极为复杂,倾角15—25度,倒转部分达62—74度。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4米3/吨,为低沼气矿井。煤层易自然发火,发火期为4—6个月,煤尘具有爆炸危险。该井采用平峒和副斜井片盘开拓,南翼采用高落式采煤法。
1988年8月5日零时班,一号井南翼采区1257掘进上山与采空区打通,瓦斯浓度高达4%。由于瓦斯大,风量不足,工人仍无法作业,零时班工人全部升井。8时班,南翼采区有28人作业,由于没有及时
通风,工人仍无法坚持作业。9时左右,队长决定接长风筒吹散瓦斯。5个作业点的工人都停止了作业,坐在掘进上山口休息等待。此时工人李某某打开不亮的矿灯修理。约10时10分,该地点发生了瓦斯爆炸。共死亡45人,伤4人,经济损失约58万元。
二、
事故原因
分析
1、
通风不良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工人违章在井下打开矿灯灯头,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是这次
事故的直接原因。
2、自投产以来就没有形成正规的生产秩序,也没有完善的生产指挥系统。
3、技术
管理薄弱,工人在井下乱来滥挖,作业无
规程,
通风不成系统,长期风量不足。瓦斯
管理混乱,空班漏检严重。
4、机电设备
管理不善。主扇随意关停,矿灯严重失修,井下局扇位置不当,又无人专管。
5、矿领导很少下井,不了解井下情况。培训工作走形式,新工人只“培训”三天就下井,违章情况时有发生。
三、防止同类
事故的
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配备懂业务,责任心强的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制度,正规化生产,科学化管理,树立“
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2、强化技术管理。积极改进采煤方法,调整
通风系统,加强瓦斯监测工作,迅速解决井下防灭火问题。
3、抓好职工的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做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