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第五煤矿“7.19”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7月19日14时20分左右,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第五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40人,其中11人自救升井,29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极为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指示。省政府洪峰副省长带领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成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调动组织铜川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和崔家沟煤矿救护队66名队员展开应急抢险救援。经过36个小时的连续抢险,共解救4名受伤矿工,其中1名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搜寻到25具矿工遗体。 1、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金锁关镇第五煤矿位于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大蒜窝沟口,距铜川市约40公里,属私营企业,共有职工123人,法人代表宋云峰。 该矿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采用双斜井开拓,串车提升,开采4#煤,煤层平均厚度4米,为自燃煤层,矿井通风方式为边界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2004年瓦斯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该矿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事发时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7月19日14时20分左右,金锁关镇第五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40人,其中11人自救升井,29人被困井下。 当日下午14时30分,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接到区乡企局的事故报告后,区委、区政府领导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启动重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向崔家沟矿救护队和铜川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请求支援,同时成立了临时指挥部,展开抢险工作。一是不惜一切代价,解救井下被困人员,并再次报请市政府督促矿山救护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支援。在专业救护队还未到达之前,组织矿方力量,经过艰苦势力,于当日15时50分从井下成功救出3人,并送崔家沟煤矿医院救治,其中1人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人被转往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二是责成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护矿区秩序,监控该矿矿长、副矿长,确保抢险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全力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从金锁关镇调来电脑、传真机,增设了两部应急通讯电话,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同时责令全区所有煤矿立即全部停产整顿,由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产煤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铜川市主要领导闻讯后也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成立了由副市长为总指挥的“7.19”事故现场指挥部,并下设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护组、新闻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共7个工作组。 省政府洪峰副省长闻讯带领省上有关部门领导亦于当日18时20分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了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井下被困矿工。 紧急调遣的铜川矿务局救护大队、崔家沟煤矿救护队等6个小队66名救护队员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后,在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下,于当日 16时30分开始分三个队先后入井援救。经过4个多小时的摸排,发现井下巷道局部冒顶,仅在主巷道发现1名受伤矿工和2名矿工遗体,当晚21时05分受伤矿工被救出送往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救治。经过40余名救护队员和矿上工人8小时的井下奋战,到 7月20日早7时,恢复了冒顶巷道局部通风和井下主通讯系统,并开始清理巷道。7月20日早9时50分,19日晚发现的3名矿工遗体被运出井口,并送往矿务局中心医院。7月20日15时30分,井下新发现的10具矿工遗体被运出井,7月21日凌晨2时40分,又有12具矿工遗体升井,4时30分,最后1具矿工遗体运送出井,并已全部送往矿务局中心医院和市殡仪馆。至此,井下抢险工作结束,经过36个小时的紧急抢险,共解救4名受伤矿工,其中1名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搜寻到25具矿工遗体;所有26名遇难矿工中,铜川市7人,商洛市山阳县8人,安康市汉滨区5人、汉阴县4人、宁陕县2人。 3、善后处理工作 在抢险工作紧张有序进行的同时,善后处理工作也全面展开。7月19日晚21时,铜川市印台区就善后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由区长亲自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制定善后处理工作方案,拟定善后赔付标准。一是按照从宽从优的原则,参照铜川矿务局“11.28”事故的赔偿标准,研究制定了遇难矿工的善后处理方案。二是实行善后工作包抓责任制。确定了29个部门负责对26名遇难矿工和3名受伤矿工家属采取定单位、定人员的办法进行包抓,具体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三是对涉及市外的遇难矿工,报请省政府协调,请求有关市县公安机关协助做好遇难矿工亲属情况调查工作。区政府先后向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山阳县、宁陕县发了遇难矿工协助调查函,并通过电话与遇难矿工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联系,摸清了遇难矿工家庭基本情况。 截止7月28日下午13时,26名遇难矿工的善后处理工作已全部结束,户均获赔13.6万元,所有家属己全部返乡。3名受伤矿工已全部治愈出院。 4、事故调查情况 ①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越界开采的掘进工作面穿越老巷后瓦斯涌出异常,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微风作业,瓦斯积聚,放炮员无证上岗,违章放炮时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A、该矿井违反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进入原崔家沟矿区已关闭的兴盛煤矿盗采废弃煤柱,采掘不分,以掘代采,造成井下生产系统不合理和通风系统不完善。 B、安全生产管理中,以包代管。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混乱,使用的瓦斯监测系统名存实亡。在事发后的现场勘察中发现电气设备还存在失爆现象。 C、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手段流于形式。生产中未认真贯彻“一炮三检”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工人自主保安意识差,在井下多次瓦斯异常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D、对安全培训不重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对无证上岗操作不制止。本次事故中,放炮员无证上岗操作。 E、印台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矿越界开采行为监管不力,安全检查存在疏漏。 5、防范措施 ①铜川市、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的监管力度。 ②认真贯彻国务院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视政府监管的违法行为,对监管不力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③煤矿企业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超能力生产和微风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和“一炮三检”、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④加强对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入井新工人和班组长、瓦检员、电钳工、放炮员等特种作业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遵章守纪。 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煤矿自身安全生产责任,督促煤矿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