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04年11月28日7时左右,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
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当时井下有293 名工人在作业。
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派出5支救护队,70多名救护队员进入出事巷道,经过昼夜抢救,成功营救出127名矿工, 166名矿工不幸遇难。 “11?28”
事故是中国自1960年11月28日平顶山龙山庙
煤矿死亡187 人的瓦斯煤尘爆炸
事故之后,44年来中国煤炭行业最大的一起
安全事故。
[
事故原因] 国务院陕西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
事故调查组12月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部署并开展
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之中。
[点评]
事故频发一直是煤矿行业面临的重大
安全生产问题。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共发生一次死亡 10人以上的特大
煤矿事故188起,平均每7.4天一起。仅2004年以来,全国煤矿就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
安全生产
事故6起,死亡453人。2004年11月11日12时,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南店报废井区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33人遇难。 2004年4月30日发生的山西省隰县梁家河煤矿瓦斯爆炸
事故,36名矿工遇难。 2004年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特大瓦斯爆炸
事故,37名矿工遇难。陈家山矿难事发仅仅10天后,山西盂县的一家乡镇煤矿又发生了一起特大矿难。2004年12月9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工业集团下属的大贤三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71人作业,爆炸发生后38人先后升井,其余 33人全部遇难。
而对于陈家山煤矿来说,他们过去的伤痛可能还没有被遗忘。2001年4月6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造成38人死亡,7人受伤;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等21名县处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有关负责人因此受到严肃处理。为什么悲剧在三年之后又重演?为何中央三令五申地强调
安全生产还是
事故频频呢?究竟是谁一次次引爆了矿难的导火索?怎样减少、避免矿难发生,这是每个人都在思考的问题。
首先应把经济利益的追逐风刹住,让
安全统领效益。巨大的利益与惨痛的矿难总是相依相存。一位专家指出, “市场形势看好,价格不断攀升,盲目超产现象随处可见,因超产而发生
事故,因
事故而停产,因停产而进一步超产,形成一个可怕的死循环。”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中,有52个煤炭企业在超能力生产。全国27个产煤省区中,有20个省区超产。超产风导致
事故不断,但
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却难以阻挡煤炭生产企业的矿主和决策者们对高额利润的追求。在生命健康与物质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矿工被推到火山口;在
安全生产与GDP增长的平衡中,
安全只能退次而居。
其次是要赋予矿工应有的
安全权利,让这些弱者成为
安全生产的真正主人。陈家山矿难并非毫无预兆,矿井下的工作层面11月22日就已经起火,许多矿工都不愿意下井。而煤矿生产决策者却为了增加产量,不让停工,并且强调不下井工作的矿工,全部要进行处罚,拒绝工作的甚至要停职停工。在面临“停职停工”的威胁时,无处主张权利且生活无着的他们,虽然明知面临危险,但却别无选择。假如够切实地给予矿工们在面临危险时拒绝生产的权利,类似灾难也许不会发生。
同时,处理力度小,如记过、警告之类无关痛痒的惩罚,对煤炭生产企业的决策者和
管理者没有多大震慑和警示作用,导致
安全生产最终成为空话,悲剧依然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