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4起煤矿事故3大诱因
据山东省煤炭管理局介绍,今年1月至5月,山东省煤矿共发生原煤死亡事故5起,死亡8人,百万吨死亡率0.145,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少死亡23人,创历史最好水平。但好的安全形势背后,仍发生了多起重大侥幸事故。3月26日淄博市淄川区芦家洼煤矿发生了一起因老空透水、有害气体溢出中毒的事故,造成2人死亡; 4月8日枣庄市薛城区袁庄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大突水事故,虽没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导致了23个矿井停产;5月21日,济宁市金源煤矿发生了一起顶板事故,3人死亡,6人被堵。另据了解,泰安新泰市河东煤矿不久前发生了一起坠罐事故,事故情况正在调查分析中。
山东省煤炭管理局分析认为,这些事故多发生在市县属和乡镇煤矿,事故集中在顶板、瓦斯和运输方面,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场管理不到位。4月24日张店区张赵煤矿发生的顶板事故,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不落实,临时支护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事故发生;5月19日泰安市红旗煤矿发生的顶板事故,巷道棚梁破坏变形,没有采取及时维护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二是技术管理不到位。5月21日济宁市金源煤矿发生的重大顶板事故,是在1301探煤巷掘进时,一直沿断层施工,加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顶板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三是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今年发生的4起事故,包括济宁市金源煤矿事故,突出表现是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匮乏,有措施不落实,有规定不按规定施工,终究酿成事故。
来源:中国矿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