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煤矿需准备的主要资料清单
煤矿企业在申请进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工作之前,应准备如下主要的资料,供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时检查,资料清单如下:
一、评价机构需带回存档的资料:
1、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2、矿长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矿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资格证、聘用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3、有资质的地质勘探部门编制的《矿井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4、2003年度或2004年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省行办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需装订在一起。
5、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复印件、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复印件,需装订在一起。
6、立井开拓的矿井,梯子间施工设计、县级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材料,需装订在一起。
7、按《规程》50条的规定,开采三角煤、地质构造带的采面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有县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批文及措施需带回存档。
8、煤矿配备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的文件。煤矿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需装订在一起。
9、与就近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10、六大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11、如实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表,准备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12、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及县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13、矿井在用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配套电机功率、台数、使用地点、煤安标志准用证编号等):主要包括:主扇、局扇、主提升绞车、井下辅助提升绞车、提升容器、水泵、煤电钻、空压机、瓦斯监控、矿车、井下主要电缆。(以上需提供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准用证)
二、备查资料: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各工种操作规程。
4、各工作面的作业规程。
5、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8、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矿井,应当登记建档,并申报,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反映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的财务报表。
12、粉尘检测制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