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矿务局五矿瓦斯煤尘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河南省平项山矿务局五矿于1958年12月31日简易投产,设计年产量120万吨,属于高沼气和具有煤尘极易爆炸危险的矿井。由于采掘关系紧张、安全技措大量欠帐,被煤炭部定为重点失调矿井。长期产量来达到设计能力,建矿二十三年来共生产原煤1914万吨,平均年产仅83.2万吨。
1981年12月24日11时左右,戊0—226回风巷装煤机电缆被矿车挤坏,造成断电停风。队长张某某指派电工李某某三次处理未能排除障碍。14时20分,掘进头瓦斯积聚浓度达4%,瓦检员通知撤人,李某某不顾装煤机操作线头裸露搭接匆忙离开现场,留下后患。调度员通知通风队工人(做技术工作的)刘某某制订排放瓦斯措施。刘某某制定措施后,不经报批,而和人下象棋,贻误时机。在未排除积聚瓦斯的情况下,17时左右,盲目向掘进头送电,使裸露搭接的线头出现火花,引起瓦斯燃烧爆炸,进而引起煤尘传导爆炸。这次事故共死亡133人,重伤8人,轻伤22人,破坏巷道2673米,损坏电器设备127台,电力电缆8367米,通风设施24处,使全矿停产25天,经济损失360多万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戊0—226回风巷矿车将掘进头处装煤机的七芯电缆挤坏,发生漏电接地,停电停风,造成巷道瓦斯积聚超限。
2、在未排除巷道积聚瓦斯的情况下,盲目送电,因装煤机电缆操纵线铜丝裸露,形成短路,以致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3、爆炸波扬起巷内沉积煤尘,传导煤尘爆炸。
主要原因:
1、该矿长期忽视安全生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违章违纪现象十分严重。
2、该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煤炭部下达的五个安全指令一个也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矿领导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3、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缺乏专业技术知识。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河南省委豫发(1980)82号文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批复如下:
1、矿党委书记朱某某,不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和煤碳部五个安全指令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不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人生命安全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矿党委副书记、矿长张某某,对安全工作极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对上级机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指令,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对工人的安全采取不能容忍的官僚主义态度,对矿里瓦斯、煤尘管理极不重视,长期拒看瓦斯日报,不使用通风、瓦斯监测设备,对生产过程中暴露的大量不安全因素熟视无睹,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通风队做技术工作的工人刘某某,工作极不负责,不遵守劳动纪律,不经报批排放瓦斯措施而去下棋,玩忽职守,贻误时机,民愤极大,对事故应负直接责任,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掘进五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张某某,不重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没有弄清瓦斯大小的情况下,盲目向掘进头送电,启动风机,当他得知瓦斯超限后,没有向调度室汇报。对这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对其及有关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严格各级领导责任制,改进领导作风,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2、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领导责任制,充实安全监察和管理机构的人员,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严格查处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杜绝“三违”。
4、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劳动纪律,克服企业管理中的混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