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4.4”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2001年4月4日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

1、 事故概况

事故时间:2001年4月4日17时30分

事故地点:井下一水平

伤亡情况:死亡13人

事故类别:透水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2、 矿井概况

开源煤矿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港东乡与湖坊镇交界处,属港东乡私人合股办煤矿,持有《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章三症(浙江籍),今年2月16日由江辉跃等五人(铅山籍)合股以138万元购得该矿完全承包经营权,双方签定了承包经营《协议书》,承包期限为20年,但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该矿采用斜井下拓,井口标高+140m,一水平标高+65m,二水平标高为-10m。现主采二水平下二叠系下统上饶组童家上亚段的B12、B14煤层,采煤方法为巷道高落式。

与开源煤矿相领约500m处有一个湖坊镇的周口煤矿,两井因互争资源,于1997下半年在一水平相互打通,为避免周口煤矿井下涌水流入,2000年3月开源煤矿在一水平暗余井绞车房往里约3m处打一厚度为3.2m的水泥挡水墙。2001年元月16日周口煤矿因经营不善停产,同日拆除排水设备,该煤矿的井巷逐渐被水淹没,事故前,水位已上升到离井口标高15m左右。

3、 事故经过

2001年4月4日16时左右,井下有15人上班,一水平2人,一位绞车司机胡子发,还有一位是推工黄培树,另外13人下到二水平作业,其中:7人在B14煤层平巷分三处掘上山采煤,4人在B12煤层平巷分两处掘上山采煤,2人在二水平平石门迎头掘进。绞车工胡子发上班开始先提了两桶煤,接着再提一桶碴子,大约在17时30分,旁边的挡水墙处突然发出一声爆水的声音,挡水墙下有一个小洞爆水,胡很害怕,惊叫一声,当即换上胶鞋撒腿就跑,黄听到惊叫声也跟着胡一起跑往井底车场,不久,背后传来一声巨响,水追在两人背后,该两人侥幸脱险。其余在二水平作业的13人遇难。

4、 事故原因

(1)、挡水墙没有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强度不够,导致承压水鼓穿墙脚,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思想麻痹,重生产轻安全。相邻周口煤矿停产后,已拆除排水设备,其水位逐渐升高,挡水墙承受压力逐渐增大,并有渗水现象,对此潜在的威胁没有引起重视,没有采取相应排水降压措施,仍然盲目生产,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采矿秩序较乱。为争资源,相互挖通,埋下事故隐患;业主采矿权和生产经营权私自转让,也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是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矿井生产水平没有两个安全出口,是这次事故扩大的原因。

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依法办矿,开矿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业主变更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准生产。

(2)、矿井必须要有完善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要保证有足够的风量,要保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的出口,否则不准生产。

(3)、严禁顶水采煤。水患严重矿井,必须严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井下的防水设施必须严格按照防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保证安全可靠。

(5)、搞好安全培训,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所有的特殊工程必须培训后上岗。

(6)、加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责令立即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