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公司4.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

2002年4月8日17时40分,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公司东海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4人死亡,37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与概况
1)基本情况
鸡西矿业集团公司有10个生产矿井,从1992年陷入经济困境,至2001年刚刚开始好转;东海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五采区是该矿的主力采区,为高瓦斯作业区;发生事故的194采煤工作面于2001年12月开始回采,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两侧以水泥灌浆砌筑石墙形成通风巷道。
2)事故简要经过
4月2日12时,该工作面砌墙作业工人为破碎石料,由现场负责的老工人宋宝来带领,实施了严禁的在石料表面放置炸药爆破。放炮后,爆炸明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燃烧。
从井下着火开始,局、矿领导都先后到现场指挥过灭火,有的甚至冒险深入火区探察,其间2日至4日是生产副局长直接指挥,4日后局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事故应急全权指挥负责人,各位领导意见不一,没有采纳局总工程师等提出的封闭灭火意见,致使灭火工作失败。直至4月6日18时,采空区内又有火焰窜出,局、矿领导才决定封闭工作面,但仍没有下决心构筑两道石墙中间夯土填实的永久性封闭;而只是于4月7日在进风巷和回风巷各打了一道用石料构筑并留有风门的临时封闭。封闭后,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出。
4月8日7时,发现回风巷封闭被毁,进风巷封闭风门被冲开,表明封闭区内发生过瓦斯爆炸,局、矿领导决定构筑永久性封闭。当日9时,该矿通风段长方志刚下井,擅自关闭了被冲开的进风巷封闭风门,致使封闭区内无风或微风,造成了瓦斯积聚。
4月8日16时30分,矿长李凤珠在未派遣矿山救护队先行下井探察的情况下,就发出100余名作业人员下井指令。17时,第一批人员到达指定位置。10分钟后,矿山救护队到达,矿长李凤珠指令3名救护队员进入封闭区探察。17时40分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井下人员24人死亡,37人受伤,正在下井途中的第二批人员(60余人)发现了爆炸征候,停车返回地面。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1)直接原因:宋宝来带领违章放炮,通风段长方志刚擅自关闭进风巷风门,此 2人行为导致瓦斯爆炸;矿长李凤珠违章指挥,置大量人员于危险地带,增加了事故伤亡。
2)管理原因:
1、企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决策错误。面对煤炭市场热销,鸡西矿务局积极抓产量,抢市场。但在采掘比失调和经济条件的压力下,东海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却使用了适用于低瓦斯或无瓦斯矿井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当井下瓦斯起火之后,企业主要领导的意图是“尽快恢复生产”,没有下决心封闭工作面,当不得不进行封闭灭火时,仍只构筑临时封闭,没有构筑永久性封闭(因这样至少得1个月后才能开启恢复生产)。
2、企业安全工作薄弱,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由于企业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力,职工没有自觉遵章守纪:工人违章作业,干部违章指挥,大批人员冒险下井。
3、企业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差。没有应急指挥体制,指挥不力;矿山救护队力量薄弱,不适应任务需要;没有事故应急预案,应对措施效率低下。
3)事故性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