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猫同谋”终酿大祸 耒阳矿难发人深省

11月8日,湖南省耒阳市新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11月21日,已造成九人死亡,五人受伤,四人下落不明。由于这个煤矿的矿长和负责安全的副矿长潜逃,致使救援工作困难重重,进展缓慢。目前,救援机构已在专家的建议下,停止救援工作,失踪的四人生还希望渺茫。

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这个煤矿“六证”齐全,并且还是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和耒阳市政府等部门认定的多年“煤炭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煤矿所在地离泗门洲镇政府所在地不到一公里,在出事前几天,耒阳市煤炭局等部门就发现该矿瓦斯已严重超标,并多次下达了停产和罚款通知书,但就是无法让其停产整顿。

为什么煤矿等到爆炸发生才能停产?为什么多个煤矿管理部门无法管住一个小煤矿?有谁对屈死在井下的众多矿工负责?

煤矿在“停产”中生产,在生产中爆炸

11月8日早晨7点多,新坡煤矿法人代表李连生来到矿上,因为这天煤炭监管部门要来检查工作。平时,李连生是不来矿上的,矿上的一切管理工作都由矿长李全发和负责安全的副矿长李全新两兄弟负责,当天早上不到9点,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

李连生说,发生事故时,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全力抢险。但是,看到事故很严重,局面已无法控制,矿长李全发和负责安全的副矿长李全新潜逃,我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自首,然后就独自一人在一个房间里等待公安人员处理。

在耒阳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新坡煤矿的法人代表李连生。他告诉记者,新坡煤矿是2005年花800万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共有五个股东,他本人占51%的股份。除矿长李全发外,还有三个股东和他本人都是大塘公司耒阳电厂的职工。

新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并非偶然。据附近村民反映,新坡煤矿在11月5日曾发生了一起小事故,由煤矿自己“悄悄处理了”。一位女村民对记者说,自己的老公原来也在这个煤矿做工,只做了几天,感到这个煤矿很不安全,就没有继续做下去。

煤炭监管部门对这个煤矿的安全问题也早有觉察。耒阳市煤炭局党组书记李平告诉记者,11月2日,市煤炭局通过检测发现,新坡煤矿瓦斯超标已达1.2,按有关规定,瓦斯浓度达到1的标准就应该停产整顿。当天,市煤炭局安监中队就对新坡煤矿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6日,市煤炭局执法中队又来到新坡煤矿现场执法,当场对煤矿罚款一万元,并限期整改。7日,市煤炭局安监中队再次来到新坡煤矿,口头要求这个煤矿停产整顿。7日晚,耒阳市政府特别召集全市产煤乡镇的书记和镇长及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开会,参加会议的所有乡镇及职能部门负责人都与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泗门洲镇党委书记伍艾友作为与会者之一,也参加会议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然而,这些会议和通知,在李连生的眼里都是“虚的成分大于实的成分,几乎都是走过场”。这些表面上严厉的监管措施都没能阻止爆炸事故的发生。8日早晨,新坡煤矿作业交接班时,有矿工向工程师反映井下瓦斯超标,不能下井,但工程师李华乃说没有关系,执意带人下井作业。交接班后不久,便发生了爆炸,李华乃也成为遇难矿工之一。

“先进单位”的混乱管理

记者在新坡煤矿的办公室里看到,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奖励证书,从2001年至2006年,几乎每年都有。有衡阳市煤炭工业局颁发的,也有耒阳市政府颁发的,都是“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证书。

据耒阳市副市长李明介绍,一个煤矿合法生产,要取得六个证书,即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炭部门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李明说,新坡煤矿设备比较先进,井下装有探视器,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立即会反馈到地面。但是,这样一个“六证”齐全、“设备先进”、连续受到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先进”煤矿,实际上又是怎么做的呢?

在爆炸发生时,新坡煤矿装备的先进监管设备并未起到预防作用,原因是矿方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并未按规定跟进并开启这些设备。李连生对记者表示,管理煤矿自己是外行,平时也不过问煤矿的生产和经营,只负责财务监管,对井下的情况一无所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他自己也认为“主要是管理不到位”。

据参与现场救护工作的有关人员分析,这起爆炸事故很可能是由于矿工在高瓦斯状态下,违规使用电钻头产生火花引起爆炸所致。国有企业红卫煤矿救护队负责人卢中新告诉记者,由于对井下情况不清楚,给救护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新坡煤矿甚至“没有完整的井下图纸”。

耒阳市煤炭局党组书记李平在分析这次事故原因时认为,新坡煤矿巷道是盲道,独眼井,不能通风,并且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合理,抽出来的风又回到巷道里,加剧了瓦斯积聚;同时,使用的电钻老化,挖掘时容易冒出火花,一旦与高瓦斯接触,爆炸事故肯定会发生。

没有完整的井下作业图纸,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没有合格的采掘设备,为什么在当初会被认定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面对如此疑问,记者采访到的当地官员都选择了回避。事故发生后,记者在新坡煤矿采访时,无论政府部门领导,还是监管部门、救护人员,没有人不认为这个煤矿管理混乱。同一个煤矿,爆炸发生前与爆炸发生后的评价竟然如此相悖,原因何在?答案也许只有煤矿老板和颁发各种合法证书、奖励证书的政府部门心里明白。  

煤管站却被监管对象“供养”

耒阳市是湖南省一个重要产煤县级市,2000年高峰时曾有1000多家煤矿,通过整顿,目前还有118家合法煤矿。泗门洲镇有两家合法煤矿,业务上由市煤炭局监管,镇政府也设有企业办和煤管站跟踪监管,还有一位镇党委委员分管。镇煤管站目前有两人,分别包干监管一个煤矿,市财政每月拨付300元给煤管站工作人员,半年一发,其余部分由煤矿补贴。

据泗门洲镇党委书记伍艾友向记者介绍,镇煤管站的工作人员每月只能得到100元的财政经费,另外每月从各自包干监管的煤矿领取500元作为自己的工资。作为一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煤管站,却由被监管对象“供养”。如此“鼠猫同谋”焉有公平、公正监管?

据李平介绍,耒阳市煤炭局共有145名工作人员,但具有专业技术的监管人员不到10人,大多数是退伍军人、干部子弟、乡镇干部,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作为一个煤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技术力量如此薄弱,其监管力度大打折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新坡煤矿是高瓦斯矿区,安全生产显得特别重要。但是,由于煤质好,利润高,李连生等人不惜花巨资买下这个煤矿。由于前期投入大,今年又发生了较大的洪灾,产量和利润一直成为投资者的“心结”,眼看冬季来临,煤矿市场日趋看好,多产煤、多获利,成了投资者的“第一要务”。新坡煤矿核定年产量三万吨,事故发生时,这个煤矿还在进行产能改造,改造后合法的年产量可达到五万吨,但据了解,这个矿目前的实际生产量可能远远不止三万吨。盲目扩大生产,只求产量不讲安全,新坡煤矿发生爆炸惨剧,看似偶然其实必然。

在采访中,不少人认为,这起事故本来完全可以避免,如果煤矿管理到位,如果监管部门监管得力,如果执法部门不以罚代管而是执法如山,如果真正履行谁发证谁监管的职责,如果监管体制理顺……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监管部门既从被监管对象那里拿工资,又从被监管对象那里拿罚款,矿主要赚回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当然不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减少成本,当然可以轻而易举地逃避监管,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蔑视一张张停产通知书。在一些“黑心”矿主眼里,出了事故有政府部门当“孝子”,有纳税人“买单”。由此,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矿工葬身地下,多少悲剧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