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矿难惨剧被“忽视” 事故曾迟报数小时

2008年7月4日,陕西省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7·1矿难”事发3天,这里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

没有死难者家属悲苦的围堵守候,没有媒体记者的蜂拥出入。

占地气派的矿区里,成群峙立的井上建筑和豪华敞亮的办公楼前寥无人迹,一切迹象都透露出这个“现代化国营大型煤矿”在矿难面前的气定神闲。

而距此不到一千米,“小煤窑”黄土庙煤矿生产繁忙。频繁出入的运煤车在坎坷的土路上扬起漫天灰尘,随风掠过公路旁墙上“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标语。

一起“意外”的矿难,在有序的“重视”和“调查”中将很快平息。而18条矿工的无辜生命,则像黄沙一样瞬间消散在茫茫的塞外大漠。

迟报的事故

“神木的凉水井煤矿出事了。”2008年7月1日下午5时,一条信息从榆林市有关部门传出。当日,本报记者适在榆林境内采访。

下午8时,陕西省副省长吴登昌已从省府西安乘飞机绕道银川,火速赶往榆林市神木县。而此时,榆林市相关部门的事故应急行动已启动。组织救援、领导视察、开会讨论在随后的6个小时里紧张地进行。

新华社当晚关于此次矿难的首条消息称,7月1日11时16分,陕西省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在进行强制放顶时烟尘扩散,致使井下严重缺氧,28名矿工被困,截至20时30分,经初步核实,事故发生时工作面共有28人作业,经紧急施救有12人升井,其中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10人暂无生命危险,目前仍有16人被困井下。

事实上,至当晚10时,井下被困的16位矿工就已全部遇难。

事故发生后,共有三支矿山救护队参加救援。据矿方称,中午12时,他们就向神府南区救护队求援,40分钟后,神府南区救护队到达矿区开展救援。而此时,幸存的10位矿工中的大多数人已自行出井。

17时40分,距此只有1个多小时路程的榆林市官方救护队才受命到达矿区。23时许,被困16名矿工的遗体被从毒气充溢的井下运出。

该矿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里上报事故,而是在对井下事故掌握不准的情况下,先行组织自救,在自救失败后才向有关部门求援,没有抓住最宝贵的时间,延误了有效的救援。

在国家煤监局榆林市分局当日的事故上报记录上,清晰地记录着:2008年7月1日15时31分,接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上报,11时16分,该矿在进行强制放顶时,烟尘扩散,致使井下严重缺氧,当班作业人员18人被困,随后有3人升井,现仍有15人被困。

此后的17时38分,该局再次接到该矿传真件称,共有26人被困井下2000米处,11人获救,15人仍然被困。

从记录时间来看,该矿显然没有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对此,该矿一位负责人的解释是,事发后,急于展开救援,所以没能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情况。

榆林市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均是在事故发生4、5个小时后,才接到有关方面的报告。经向出事煤矿核实后,才迅速组织了救援。

迟报的数个小时里,凉水井煤矿进行了积极的自救,但从上报记录里前后多次变换的井下被困人数可以看出,这是一次混乱的自救,它导致了多数毫无专业知识的救援者的无辜丧生。

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7月1日早上8点,瓦斯检查班班长赵为民下井。他的任务,是利用手中的仪器检查井下巷道及工作面的瓦斯指数。

瓦斯工是煤矿井下生产线上不可或缺的工种。但在这个大型煤矿里,赵为民所干的工作并比一般小煤窑的瓦斯工更突出。因为,这个煤矿位处著名的神府煤田腹地,神府煤田以煤层厚、瓦斯较低而闻名。何况,凉水井煤矿还是一个新建的现代化大型矿井,井下通风设施先进而齐全。

在长达4000米的井下运输巷道里,若步行,从井口到工作面,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因为是平井,工人们在上下班时间,便会乘接送的车辆颇为风光地进出。

7月1日,大约11点半,赵为民接到通知,说42102工作面出事,让他立即赶去查看情况。“当时,和我一块去的还有矿上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工作面上赶来的人,一共5个人。我们赶到出事工作面时,看见巷道里躺着两个人,正准备上去,突然就觉得头晕恶心,一会儿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后来才知道副总经理当时就遇难了。当时我们是5个人,出事工作面上因为是放炮放顶,一般应该不会超过4、5个人,没想到后来说死了18个人。”

7月4日下午,赵为民昏睡在神木开发区总医院简陋而闷热的重症监护病房里,鼻孔里插着氧气管,不时有轻微的呻吟从鼻腔里挤出。他成为了此次事故11名幸存者之一,也是伤情最重的一位。

妻子张娟焦虑地守护在一旁。矿方没有通知家属,她是从电视新闻里看到煤矿出事的消息,前一天才匆忙赶到神木的。眼看丈夫数日来昏昏沉沉,她几度流泪哀求记者,看能不能让丈夫转院,因为,“这是个私人医院,医疗条件太差了,不会耽误了治疗吧﹖”

与赵为民同一病室的矿工廖新城、高清海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家人尚不知他们正经历过一场生死劫难,正孤零零地昏睡在病床上。

在另两个病房,8位伤员已经脱离危险,家属们的脸上不再有焦虑的表情,病房里甚至偶尔能听到窃窃的笑声。

维修工任传贵,当日在井下42101工作面干活。出事时,他也得到矿上通知去救援。他当即佩戴防护装备,赶往出事工作面。但仅至中途,呼吸器就没有了氧气,不得不赶快往出退,但退到中途就晕倒了。

“我曾经是矿山救护队的,呼吸器一般用4个多小时,那天还不到半个小时就没有氧气了。”回忆起井下的可怕一幕,任传贵不禁庆幸自己还活着。

去年到矿上工作的安检员徐强说,当时他们在井上,井下遇难的就有他的两个老乡。出事后,矿上很快通知了矿山救护队、120等。他本来是被领导安排的第二批下井的救援人员,但因此前参与救援的队员也出事了,所以他才没有下井。

同样在去年冬天才来矿上工作的李志刚,在参与救援中牺牲了。

“他当天在井下的另一个工作面干活。出事后,是矿上领导让他去救援的,下去就再没有上来。这种救援导致18人死亡,与领导错误指挥有关。不知道井下的情况,怎能让非专业人员下井救援呢?这样做太不负责任了!”李志刚的亲属韩某(矿上职工)悲愤地说。

榆林市煤炭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事发时,该矿的通风系统处于停滞状态。在当晚救出的遇难人员中,有2人携带的供氧及防毒装备基本没有使用,其中1人连氧气罐的开关都没有开启。

井下通风系统出现故障,也就是井下安全生产的条件受到限制。但此时,矿方仍派人下井实施爆破作业,且在有限的工作面上布置了36个炮眼,使用多达1800多吨的炸药爆炸,这才使得封闭无风的空间释放出了巨量的有毒气体。

当时,出事工作面上的矿工只有4、5人。矿方组织的井下自救行动,应该是在专业的施救程序和严格的防护措施下进行,但还是因为没有遵守基本的操作规范,而扩大了不幸的事态。

当地一位干部不无感慨地说:“榆林市有史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么大的煤矿井下事故。凉水井煤矿是国营大矿,安全管理意识应该是具备的,没想到也能出这样的事。可怜那些死难矿工,实在是矿难史上最冤屈、最无谓的牺牲者。”

出事前屡遭处罚

“出事前一直在生产,当时拉煤车都排队哩,这两天好像给停了,来我们矿上买煤的车就多了。”与凉水井煤矿一路之隔的黄土庙煤矿的一位职工对记者说。

“今年年初到现在一直出煤,每天都有好多辆卡车排队拉煤。”凉水井煤矿负责井下后勤施工作业的一位临时职工说。他还向记者透露,听说矿上领导在一次会议上下达的2008年全年任务是1200万吨,可至今只完成了200万吨。

但在多位当地煤炭界人士的口中,该矿至今属于基建矿井,尚未取得“六证”,其生产显然属于违法开采。

在举世闻名的神府煤田,分布有神华集团、兖矿集团以及陕西省煤业集团等煤炭业巨头旗下的十余个年产量动辄上千万吨的煤矿。与同在这一煤田的一百多个规模在30万吨以下的、正在遭受生死煎熬的小煤矿相比,它们拥有众所周知的优势。

作为省属企业陕西省投资集团的下属企业,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从投建之日起,就裹挟着强大的政府力量。

2005年,早在陕西省尚未开展煤炭资源大规模整合前,政府就强行关闭原神木县凉水井煤矿等3个小煤窑。在此基础上,由陕西省投资集团投建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

据有关资料显示,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是为神木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配套而新建的矿井,其井田面积69.55平方公里,规划生产能力400万吨/年,总投资8.5亿元。工程于2005年即开工建设,原计划2007年建成。

“至今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没有采矿许可证,其它证件都办不了。”2008年7月5日,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副局长赵勇肯定地对记者说。

2008年6月,接到群众关于凉水井煤矿大规模生产的举报后,该局曾对此予以调查,并以“非法生产”的名义对该矿进行了处罚。

在赵勇出示的一份日期为2008年6月5日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根据相关法规,决定没收其非法收入101万元,并处罚款3万”。

“罚款已经缴到国库了,我们还给他们下了停产令。”但赵勇副局长坦言,“对于这样的省属国营大矿,我们作为地方主管部门,能罚它104万,已经是破天荒了。”

据赵勇讲,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按工期计划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建设阶段,应该进入试产期。资源范围划定2007年就取得了国土资源部的批准。但是由于该井田与中石油长庆集团的油气田发生了冲突,双方一直争议不休,所以耽误了采矿许可证的办理。

“听说最近双方谈判得差不多了,国家发改委的审批也已经通过了,没想到又出了这么个事。”赵勇说。

赵勇还透露,7月1日事发当晚,省里领导曾召集榆林市各相关部门紧急开会,但惟独没有通知国土局。“事故发生后,我们随时等候调查组的询问,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人找我们”。

在国家煤监局榆林分局,记者再次证实了该矿非法生产的事实。

在一份名为“煤矿建设项目核查表”上,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受罚情况赫然在列。其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已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已审批,采矿范围已核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联合试运转未按煤安监察2007第44号文件规定审批;对其处罚是:责令停止生产,并处8万元罚款。

事故发生后,当地煤炭界议论最多的莫过于该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还可以大肆非法生产的问题。但事故调查组关于此方面的调查情况,截止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权威的结论。

“像凉水井煤矿这样的大煤矿,我们都不太相信它会出大事故。”神木当地一位煤老板如是说。令他想不通的是,这样的煤矿,没有任何证件,为什么也要冒险违规生产。

令人震惊的是,在前述榆林煤监分局的“煤矿建设项目核查表”上,11个违规矿井里,清一色的国有企业,神华公司、陕西煤业集团的数个年产量在千万吨级的煤矿,均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条件未获审批就进入生产阶段,而得到的仅是罚款数额8至56万元的“轻微”处罚。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榆林市2008年1至5月份上报的7次一般事故中,当地煤炭主管部门的罚款额平均每次高达上百万元。这还不包括煤矿付给死者家属的巨额赔偿。“5月份死一个人是50来万,7月份已经涨到80多万。”上述煤老板说。

同样上涨的,是煤电供应日趋紧张下的煤炭价格。出事矿井凉水井煤矿所在的神木县,每吨煤炭的价格已从去年的200多元,飞涨至现在的600元。在陕西省另一个产煤大县子长县,其优质煤更是每吨涨至1100元。

巨大的利润在促生着煤矿的疯狂开采和小煤窑的死灰复燃。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上报的该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上,记者看到,该市共有96处煤矿本应在2008年5月31日前关闭整合,但至今没有一处被关闭。“是省政府通知让暂缓关闭的”,该市煤炭局一位负责人说。

而在子长县,2007年就已关闭的煤矿,又纷纷冒险恢复了生产。矿难事故虽屡屡发生,但已在矿主们和当地有关部门的“精心”掩盖下,再也不会轻易进入公众和舆论的视线。

面对频繁发生的矿难,人们习惯性地将安全信任的天平倒向“国营的”、“现代化的”、“大型的”煤矿上,但在国营大矿上屡屡出现的重大矿难,一再地冲击着公众对于煤矿安全的最后一丝希冀。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