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乡煤矿瓦斯煤尘爆炸
兴仁乡煤矿位于山东省薛城区枣庄矿务局的山家林煤矿南部,属兴仁乡政府开办的矿山企业,开采浅部露头煤,顶板含水已疏干,煤层干燥,设计能力为7万吨/年。采用立井开拓双翼走向长壁采煤法,开采17层煤,厚度0.6米左右,倾角约14度。煤层爆炸指数为39%,是具有强烈爆炸危险煤层,采用中央式并列抽出式通风,东西翼分区通风,建有静压洒水防尘系统。
1985年4月2日,由于水源断缺,洒水防尘不能正常使用,矿研究用矿车运水降尘的补救措施,但没有很好的组织兑现。采掘工作面干打眼,各扬尘点不能洒水降尘,又没有正常的清扫煤尘制度,造成煤尘积聚。
4月7日中班,共下井95人,其中东翼工区43人,西翼工区52人。西翼1712平巷和下山掘进工作只有副班长杨某某为正式放炮员,1712平巷朱某某和下山孙某某跟他学习放炮。下井时,非正式放炮员朱某某把两包(40卷60公斤)炸药和20发雷管带入井下。16时50分,1712半煤岩平巷掘进工作面,煤层超前掘进1.3米,3个底板岩石眼也将打完。此时朱某某在距掘进工作面5米处装满煤的矿车前做引炮时发生爆炸,将30余块炸药和10余发雷管引爆。爆炸震起矿车中的煤炭和巷道中的积尘,又引起煤尘爆炸,造成西翼工区死亡50人,重伤1人,轻伤1人。东翼工区死亡1人,轻伤1人。事故产主的有毒气体波及西邻的南常乡煤矿,又导致该矿的12人中毒死亡。事故共死亡63人,重伤1人,轻伤2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