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岗煤矿瓦斯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鸡西矿务局平岗煤矿始建于1970年,设计能力为年产煤72万吨,集中皮带井生产,分区抽出式通风。该矿1987年经东煤公司鉴定为低沼气矿井,沼气相对涌出量为6.15米3/吨,绝对涌出量为9.9米3/分,采区最大相对涌出量为7.82米3/吨。煤尘爆炸指数为23.39%—58.4%。发生事故的六采区1984年4月投产,全区有两个采煤队、四个掘进队。该区位于平岗矿中部偏东,开采5号煤层,倾角8—10度,煤层厚1.5—1.6米。采取石门开拓方式,右部为准备区,布置了四个掘进工作面;左部为生产区,布置了两个采煤工作面。1205工作面位于左部生产区,由于采面接续紧张,于11月20日改为施工5号层右四切割上山,事故前已施工21.3米。
1988年11月26日6时30分,生产会上布置任务是:右切眼上山的1205采煤队运40吨溜子电机、链子和溜子槽;打第一台绞车压顶子;清理右五通右四巷斜上浮货。9时10分,副区长张某某发现1205队风机停止了运行,急忙往切眼上山方向去撤人。9时40分左右启动风机,此时1205队一部分人员正运溜子槽和其它部件。约10时,瓦检员发现风筒被刮坏,直到11时左右找人修好。14时,新电机安装完,期间约停风一小时。14时24分,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5人,伤23人,经济损失达45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局扇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小绞车拖拉电机,电机与铁轨撞击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2、矿领导对高沼气工作面认识不足,思想麻痹,管理不力,没有采取相应的监测瓦斯和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3、作业规程制定不细,审批不严,贯彻不认真,执行不力,干部作风不实,现场指挥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