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1.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

2002年1月14日21时39分,娄底市资江煤矿3336回采工作面发生邻近层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了省、市联合调查组。调查组人员深入井下勘察,查阅有关资料,研阅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报告,取得了大量证据,查清了事故原因,确认该起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矿井位于冷水江矿区向斜南部转折端的东翼,开采下石炭统测水组煤系。井田内构造简单,大、中型断层不发育,但小型断层较多,主要发育北东和北西走向的张扭性或压扭性断层,落差一般小于1m,少数大于2m,对煤层开采带来一定影响。含煤七层,均为无烟煤,其中Ⅱ、Ⅲ、Ⅳ煤为可采煤层,Ⅴ煤局部可采,其余不可采。

Ⅱ煤层煤厚0-1.8m,一般0.89m,属较稳定煤层。

Ⅲ煤层煤厚0.49-4.24m,一般1.9m,属较稳定煤层。1987年《湖南省资江煤矿施茶亭矿井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中指出:“在资江区段东翼Ⅲ煤、Ⅳ煤都为煤与沼气突出煤层;资江区段西翼仅Ⅳ煤为煤与沼气突出煤层”,但实际开采中Ⅲ煤层在东、西两翼都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因此,Ⅲ煤层应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Ⅳ煤层煤厚0-3.01m,一般1.29m,赋存不稳定。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Ⅴ煤为局部可采煤层,煤厚0-1.97m,一般0.69m,赋存不稳定。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Ⅱ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细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Ⅱ煤与Ⅲ煤的层间距10-15m。Ⅲ煤层底板为薄-中厚状细砂岩,层间夹薄层泥岩。Ⅲ煤与Ⅳ煤的层间距平均3.43m,Ⅳ煤底板为细砂岩。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无煤尘爆炸危险,煤层无自燃倾向。矿井瓦斯等级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3.21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3.83m3/t。

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走向长壁式采煤方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扩建设计为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标高为-30m,已开采完毕;二水平标高为-200m,为现有生产水平,共分为301、303、305、307四个采区,现有303、305两个生产采区;第三水平标高-400 m,尚未开拓。

矿井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方式,有2个进风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