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集团花山煤矿“4.2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

花山煤矿4234采煤工作面2002年4月24日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4人受伤。 一、企业概况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攀枝花矿务局于2000年3月改制的国家大型企业。总面积209平方公里。已探明储量4.5亿吨,均为低硫低灰到中灰的优质炼焦用煤。矿区创建于1965年初,现有小宝鼎、大宝顶、花山、太平四个生产矿井,设计原煤年生产能力360万吨、入洗360万吨,实际年生产原煤350万吨、入洗300万吨,是四川省确定的两个煤炭稳定发展的矿区之一,也是西南地区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 花山煤矿始建于1966年1月,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1984年改扩建后年生产能力为180万吨,1997年核定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2001年实际产量为93万吨。矿井为平硐暗斜井开拓,分三个水平开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每天、每吨2.08立方米,属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20.23―24.55%。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压入式分区回风,总风量为每分钟9700立方米。矿井现有采矿工作面11个,掘进工作面15个。采煤方法以长壁为主。 二、事故经过 4月24日中班,三区采煤二队(4234工作面)出勤32人,另有通风区专职瓦斯检查员2人,矿安监处盯面安检员1人,工作面共出勤35人。15时,由生产队长主持班前会,布置当班安全工作后,由班长对当班生产任务作了安排,本班计划采煤30米,掘进刀柱上山8.0米。当班人员大约在17时左右到达现场开始作业。19时45分,石门溜子的司机向采区调度汇报,约19时40分左右工作面发生了事故,区、矿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 三、事故调查情况 事故调查组已于25日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省监察厅、省安办、省总工会、攀枝花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共15人,组长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志坚担任。调查组下设综合、技术、管理三个小组,并于26日深入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四、有关方面采取的措施 “4.2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朱镕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都作了批示,要求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也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妥善处理事故;二要举一反三,抓好面上的安全生产;三要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周永康书记、张中伟省长非常关注此次事故,亲自打电话询问有关情况,并对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黄小祥副省长率辜仲江副秘书长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星夜兼程亍至攀枝花,亲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矿区稳定、事故善后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吸取事故教训等作了明确的指示,还赶往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人员,并于25日晚8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方面的情况汇报,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详细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4月25日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赵铁锤副局长在成都传达了朱镕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对攀枝花煤业集团公司花山煤矿“4.2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赵铁锤副局长对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有关部门和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行动迅速,对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处理及时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国家局的要求,认真作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和矿区和稳定。并就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提出了六点要求。 五、事故的性质及初步发现管理上的问题 经过对事故的初步调查和分析,此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一是出事煤矿层瓦斯含量较高,在放炮之后,瓦斯涌出量较大且没采取有效措施;二是根据爆炸现场支柱及伤亡者倒向分析,爆炸点火源可能是铁器与溜槽碰撞产生;三是因爆炸现场倾角大(37度左右),局部送风风筒可能被放炮冲击波冲阻,致使瓦斯积聚。另外,瓦检员未履行职责、通风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够等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