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的概况及经过
该矿位于抚顺市新宾县四平公社马架子大队,属于抚顺市地方国营
煤矿。该矿始建于1968年10月,于1970年5月1日投产,原
设计能力3万吨。
1983年8月4日4时班,二坑部坑长决定恢复280水平南翼一道顺槽掘进,安排作业人员进行铺溜子、接线送电。当天由
通风队长刘某某代坑长值班。
通风员打开通往掘进头的局扇后,检查顺槽瓦斯浓度为0·6%,上山眼口处瓦斯浓度为4.2%。他当即向刘队长汇报,并在交班记录上写明:“一道顺槽上山眼瓦斯未排”。刘知道顺槽及两个上山有瓦斯,没派人处理,也没有向8月5日白班领导交代,白班继续派人进行铺溜子和接电源开关等作业。结果在上午8时55分发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共死亡34人,是一起重大责任
事故。
(2)
事故发生原因
①矿领导片面追求产量,为了赶进度,多出煤,把没有采区
设计,未形成生产能力的280南翼采区列人生产采区。采取边掘进、边采煤的前进式高落采煤法和下行
通风,严重违反了《
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使工人长期冒险作业。
②机电设备和
通风系统
管理混乱,80%的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开关过流保护装置的
保险丝全都用钢丝代替,无接地保护、漏风及瓦斯超限严重。
③对职工缺乏系统的
安全培训。该矿亦工亦农的合同工、家属工较多,矿里缺乏对这些人员系统的
安全知识教育,有些职工有章不循、违章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3)防止同类
事故发生的
措施
①改变不
安全的采煤方法,改善
通风系统;
②加强机电设备的技术
管理,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更新改造防爆机电设备,完善各类保护设施,保证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③全面培训生产技术工人,提高职工生产技术水平,保证施工质量,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