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业集团黄牛岭矿业有限公司“12·3”顶板
事故案例
2007年12月3日21时25分,黄牛岭矿业公司2153探煤巷发生一起顶板
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一、
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黄牛岭矿业公司是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股份配置为国有控股66.7%,个人占股33.3%,
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t/a。职工560人。矿井1991年破土动工,1997年5月28日建成投产。2006年产煤8.5万吨,2007年1-11月产煤8.7万吨。
该公司地处嘉禾县田心乡、肖家镇境内,属袁家矿区的北段,井田中心距嘉禾县城14KM,地理坐标为:东径112°24′22″-112°28′07″,北纬25°40′00″-25°43′45″。井田走向长约2.0KM,面积约9.0KM,区内交通主要以公路为主,桂嘉高等级公路通过井田南侧,距矿部约3KM,有水泥公路从嘉禾县城直达矿部,井田交通运输便利。
公司由雷丰蜻任总经理,负责矿井全面工作;陈申芒任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井生产工作;桂建飞任
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矿井
安全工作;王锅德任总
工程师;负责矿井生产技术工作。下设生产技术部、安监部、
通风部、机运区、南区、北区。21采区2153探煤巷
事故工作面由南区管辖。
(二)矿井基本情况
1、持证情况
矿井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总经理雷丰蜻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和矿长
安全资格证,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2、开采技术条件
据勘探资料,矿区含煤7层,可采3层,由上至下分别为Ⅱ、Ⅲ、Ⅳ、Ⅴ、Ⅵ、Ⅵ
2、Ⅶ煤,V煤为主采煤层,Ⅱ、Ⅵ煤局部可采,其余煤层均不可采。煤层赋存条十分复杂,褶皱发育,煤厚变化大。
煤层顶底板条件较好,可采煤层间距9~90m,一般为38m。Ⅱ煤不稳定,顶板不稳定,顶板为黑色泥岩和粉矿质泥岩,底板为泥岩和粉矿岩;V煤较稳定,顶板为粉矿质泥岩和粉矿岩,底板为细矿岩和粉矿岩;Ⅵ煤顶板为矿质泥岩及粉矿岩,底板为细中粒砂岩,较坚硬。
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分区式
通风。一水平(±0m)已开采结束,现正在布置二水平(-70m)开拓系统。矿井采用剃头下山开采和开拓延深同时进行,目前正在开采-70m水平以上煤炭。矿井接替紧张。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煤层有自燃倾向。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2153工作面,该工作面是21采区V煤第三个工作面。2153中运道位于21采区-70m标高,-70水平南底板巷一号石门。该石门巷11月5日揭煤,11月12日采四队开始往南做煤平巷。揭煤时煤层顶板坡度约为15°,煤层底板坡度为25°,煤层厚度约1.6m,西东倾斜,南北走向。2153中运道往南掘进约15m后,因煤层厚度达2.2m,瓦斯涌出量较大,11月16日,公司决定在揭煤口往东掘一条巷道用以与2153中运道进行交替作业和探清该区域煤层往东的变化情况。往东掘约-10°的下山巷,即2153探煤巷。该巷往东掘进约12m,煤层底板突然往上翻,11月23日决定往南开门,跟顶板掘缓上山,继续探清煤层构造。
2153探煤巷与2153中运道为交替作业巷道。11月30早班采四队在2153探煤巷进尺1m,架棚两架。12月1日早班公司安排采四队在探煤巷口施工一个压风自救硐室,12月2日早班正常安排到2153探煤巷进尺作业。12月2日早班采四队值班队长李冬华带领作业人员在探煤巷施工了两架棚,出煤15车,抬栌一座。在此之前,因探钻左帮煤层抽芯,抬栌后,在做第二架棚时,左边棚角顶板垮落,将左棚两块剽板打断,抬的栌挤向了右边,且木棚未安设地梁。此时左帮已垮空约1m宽,左棚上垮空约2m高,早班安监员曾兵到该地点检查时,发现剽板被打断,现场要求先支护好,因用小坑木剽尖打不进,改架了一架矮棚后,才重新剽好。12月2日中班该垱头未安排人员作业。
12月3日晚班,由班长方世军代理值班队长,当班作业人员到达探煤垱头后,看到左帮上角空帮约1m,右帮空了约0.7m,顶上空了约0.4m,便在左帮和棚上各用四块剽板,右帮用了3块剽板三面剽好,做了两架棚,出煤14车,由于还达不到抬栌的长度,只用马钉将架棚与其它棚子连锁。12月3日早班该垱头未安排人员作业。至12月3日晚班止2153探煤巷共掘进进尺约19m。
二、
事故发生经过和抢救经过
1、事故发生经过
12月3日早班,南区区长廖光法下井到2153探煤巷检查时,发现从工作面迎头退出第4、5、6架已抬好栌的棚子右边棚柱被挤出,就在这三根被挤出的棚柱是写好“拨大”字样,因无人作业,准备中班整改。
中班班前会上,廖光法安排工作时交待:2153探煤巷有3根棚柱写了字,要多带些剽板,打好硬剽尖,防止垮煤,不要多出煤,先把这三根棚柱和栌顶梁拨好后,再到垱头去做事。
采四队中班值班队长邓超发(死者)与作业人员周远良、王会林(死者)、李石青、黄春生、杨正洪等人进班后,由杨正洪负责装煤推车,李石青、王会林、黄春生、周远良四人负责拖煤及运材料。周远良负责协助砍坑木,值班队长邓超发在垱头操作。
值班队长邓超发对当班工人讲:“我们班先拨好这三根柱子(棚柱),前面架一架棚,抬一座栌就算了。”在邓超发拨棚柱期间(约20:00),在2153南运道跟踪探钻的安监员兼防突专盯吴忠泽,到2153探煤巷垱头检查,邓超发正在拆开中间棚柱的背帮,在挖柱窝,吴忠泽对邓超发讲“你这里要注意,要打好剽尖,不能空帮,等会我还会来检查的”。吴在垱头呆了10多分钟后就到南运道检查探钻去了。2153南运道瓦检员廖秋生看到他所管的垱头正在探钻,把垱头人员撤出后,也来到2153探煤巷,看到值班队长邓超发在拨棚柱打点柱加固,拨棚柱的这座栌左边挤出,栌杠下面堆积一些矸石,就跟邓超发讲:“要把矸石清走,要打好杀猪叉(戗柱),不然马上就会出事,这里不搞好,你还敢到垱头去做事?”邓超发回答讲:“等一下才搞。”正好这时垱头垮了一点煤,瓦斯升高,20:43探头显示2%,该垱头瓦检员罗贤忠立即将人员全部撤出垱头,休息了一会,瓦斯降到0.6%,邓超发进入迎头作业,21:00左右棚柱拔好,并放好左边的棚柱。
队长连云飞在班前接受区里的任务时,也交待作业人员要按区里布置,拨柱时要剽好尖,因汇报南运道装煤处较矮,要装红砖和沙子去砌一个台子,就在地面先装了一车红砖和河沙再下井,由于未赶上人车,就于1 9:00多搭乘送饭人车下井,跟踪并将所装红砖河沙车推至中运道外小车场。21:00左右到达探煤巷,看到探煤巷安排拨的棚柱已拨好,并背好帮,看不出什么问题,就到垱头看到新立的左边棚柱夹角太小,就把柱窝又挖了一些进去,放好柱子后就对邓超发讲:“就按我放的树脚(棚柱)样子做”,之后就推着装材料的车到2153南运道去了。
21:25左右,垱头右边的柱窝没有挖好,值班队长邓超发站在垱头右边挖,小工王会林在迎头左边装煤,周远良拖着空拖箕在垱头退后第三架棚子处,这时巷道顶棚掉渣,周远良就喊邓超发、王会林“快点出来” ,话音未落,听到“嘣”的一声,垱头已垮落,垱头三架棚子及后面一座栌全部垮死,完全埋住在垱头作业的邓超发、王会林两人,周远良大腿以下被埋。
2、事故抢救经过
事故发生时,该垱头瓦检员罗贤忠坐在离工作面外5m远的地方,听到垱头声响煤尘大,以为是发生瓦斯突出
事故(经查监测系统,此时瓦斯浓度为0.5%~0.6%),就急忙往外面跑,跑到石门装斗处,回头看后面没有人跟出来,又听到里面有人在喊“救命”,急忙叫几个小工去向调度室汇报和喊人,自己又返回到垱头,看到周远良只露出头部,便立即扒开周远良头部的煤灰,把胸部的矸石扒开,这时几个小工和施工队长连云飞等人员陆续赶到现场,经过约半个小时的抢救,周远良被救出。
21时35分,调度员陈桂新接到井下
事故汇报电话,便立即通知公司总经理雷丰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抢救指挥部。随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室负责人相继下井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确定做下山架小棚接近遇险人员的方案,调集南区部分工人开始抢救。
12月3日22时15分,资兴矿区
安全生产
管理局接到
事故情况汇报,立即派出矿山救护一个小队赶赴黄牛岭,局长姚泽钢、常务副局长何建辉等人于12月4日凌晨到达黄牛岭参加
事故现场指挥、抢救。
12月4日凌晨4时15分和6时将遇难的小工王会林、值班队长邓超发搜救出来,由于被埋时间过长,经救护医生确认,两人均已死亡。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经调查认定,本次
事故死亡人数为2人(具体详见附件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1万元。
四、
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事故工作面煤层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大,棚柱受挤压变形严重;当班作业人员在整改不合格的木棚时
措施不当,造成空帮空顶,顶板来压时支护不受力而引起垮巷埋人。
2、间接原因
①现场
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顶板
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差,违章出煤,空帮空顶严重。
②
安全监督
管理不力。对重大
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跟踪整改,未采取有效
措施专人盯守。
③职工
安全意识差,
安全教育不够。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
事故。
五、防范
措施
1、黄牛岭矿业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
事故教训,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员工
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2、加强顶板管理,完善顶板
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硬性规定,并严格执行。
3、煤巷掘进时必须搞好超前支护;巷道架棚必须顶板背严卡实棚帮;对井巷压力大、支架变形严重的巷道维修,要采用掺棚、抬栌等加固处理措施,未加强支护前不得拔棚柱。
4、加强现场
安全质量管理,发现空帮空顶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好隐患方可施工。
5、狠抓
安全质量
标准化工作,夯实
安全基础,狠反“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