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经过:
1998年4月6日,XX
煤矿XX工区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在没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该单位跟班副区长刘XX为抢时间赶进尺,安排当班职工李XX,用扒子将迎头矸石向后扒,随后又安排打眼工张XX到迎头打回头轮子生根眼,当生根眼打进0.2米时,顶板掉下大块矸石,砸到张XX的小腿上,造成张XX的小腿骨折。刘XX看出事了,急忙去搬开刘XX腿上的矸石,这时顶板又掉下一块矸石,砸在的刘XX的右手上,造成右手3个手指骨折。
二、
事故原因:
1、副区长刘XX违章指挥,是造成此次
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职工张XX,违章作业,没有利用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自主保安意识差,对顶板冒落可能造成的危害辨识不到。
2、当班班长班中巡查不到位,不能够对工作面存在的危险源及时提出警示。
3、工区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干部、职工对危险源辨识能力不强,
安全防范意识差。
三、防范
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
安全教育培训,提升
安全防范意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
2、跟班人员及班长班中加强巡查,及时就工作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危险源对职工提出警示。
3、正确处理好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做到不
安全不生产。
4、加强现场施工流程控制,严格按章作业,坚决做到不
安全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