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新窑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洪洞县新窑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007年12月 5日 23 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在矿工交接班时,发生了一起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入井作业人员128 人,其中升井 38 人;自救下井人员 37人,其中升井 22 人。造成 105 人遇难,7 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275.08万元。

一、矿井概况

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洪洞县新窑煤矿,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该矿为乡镇煤矿,1988年投产,2000年扩建,核定生产能力 21 万吨 / 年,证照齐全,属低瓦斯矿井。批准开采 2﹟煤层,叙井开拓,抽出式通风。有一个主斜井,担负全矿井的煤炭提升、进风和行人等任务,两个平硐其中副平硐担负全矿井进风、行人和安全出口等任务,回风平硐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

二、事故经过

洪洞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 9 号煤层,该煤层40米巷道以掘代采面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2007年12月5日23时许,由于违规放炮,产生明火,引爆瓦斯,煤尘参与爆炸。矿长为逃避处罚隐瞒不报,组织矿工进行自救。盲目将煤层密闭打开,致使风流短路,扩大了事故。到 12 月 6 日凌晨4时,见事态无法控制,才用电话报了案,延时5个多小时。

三、事故原因

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该矿被批准开采2号煤层,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9号煤层,将主斜井打到 9号煤层。9 号煤层从 2005 年开始掘进,2006年3月开始生产,并通过井下打临时密闭制造假象,井上图纸和资料弄虚作假, 恶意逃避安全监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