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八矿“7.10”重大坠罐事故

 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八矿“7.10”重大坠罐事故

    2008年7月10日8时30分,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八矿(以下简称济煤八矿)发生1起坠罐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君局长、赵铁锤局长作出重要指示;徐光春书记和郭庚茂代省长、史济春副省长对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教训,严格追究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河南省公安厅、监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会、检察院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专家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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