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安县鑫泰煤业有限公司“9.13”重大透水事故
河南省新安县鑫泰煤业有限公司“9.13”重大透水事故
2008年9月13日13时30分,洛阳市新安县鑫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煤业公司)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2.53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并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副省长史济春要求集中人力、物力,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河南省公安厅、监察厅、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会、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制定了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