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矿未投产前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大兴矿未投产前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1987年11月9日6时30分,矿建第一工程处106掘进队在北一-521入风上山斜巷掘进施工,当施工到从起坡点往上250米的位置时,因放炮突然引起7-2层煤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突出煤量101.25吨,突出瓦斯量10378.3立方米。其深度在594米,标高为-523.88米。斜巷见煤厚度3.4米,煤层顶板为灰绿岩,底板为粗沙岩。突出时煤块抛出30米,分选性较好。
   第一次突出后,将原设计沿7层煤掘进平巷,改为在7层煤顶板上方2米处,在火成岩中-515米掘进平巷。留2米岩柱,以防止煤与瓦斯再次突出。1988年1月9日7时30分,矿建第一工程处106掘进队在灰绿岩平巷中,掘进到40.5米处,由于放炮震动又发生第二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此次突出煤量454.25吨,突出瓦斯量22882.4立方米。
   事故原因:
   1、第一次突出因沈阳煤矿设计院为大兴竖井编制的初步设计中,把大兴矿定为高沼气矿井。因此矿建第一工程处在大兴矿建井期间,对7层煤事先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结果造成煤与瓦斯突出。
   2、第二次突出因煤层的赋存起伏不平,火成岩侵入频繁,而在建设新矿井时,对瓦斯突出认识不足,只片面认为按规程第184条三款规定执行就行,结果诱发了瓦斯突开底板裂隙,再次发生突出。
   防范措施
   1、大兴矿井定为双突矿井,建立防突小组。
   2、加强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形成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
   3、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工人对防突工作的认识,熟练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和规律。
   4、在新水平、新采区采掘中都要进行突出危险性的预测预报工作,一经发现突出预兆,及时采取有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