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矿“6.5“运输伤亡事故案例分析

   石台矿“6.5“运输伤亡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5年6月5日早班6时45分,基建四区8队施工Ⅲ总回风巷(平巷段)过程中,在Ⅱ1运输上山下口(现已改为专门排矸、运送物料的轨道上山,并挂有”封闭巷道,严禁行人“标志牌,同时下口设一道保险档,起坡点到第一道保险档9.35米,第一道到第二道保险档13.5米),当时夜班走最后一钩,上提两个车皮到上口,夜班把钩工张培先挂车时,早班工人刘敏行至下口,在张要打点走钩时,发现刘站在两个矿车之间,张制止,刘不听,当车行至第二道保险档时被保险档拦住,矿车掉道挤伤刘胸部,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刘敏违反“封闭轨道,严禁行人”的管理规定,严重违章蹲钩头。
 2、下口把钩工张培先,严重失职,没能有效制止刘敏违章行为。
 3、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不强。
 防范措施
 1、认真排查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排查斜巷轨道安全设施、信号是否符合要求,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斜巷轨道立即停止运行、整改。
 2、严格落实采区轨道上山“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封闭轨道,严禁行人”的管理规定,查找管理漏洞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3、加强对采区斜巷轨道司机、把钩工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严格按章操作。
 4、大力宣传,使每位职工都知道造成伤害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同时要做好午收期间对“十一种人”的排查工作,避免因过渡疲劳违章作业。
 5、对斜巷轨道进行调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65条“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50米时,应使用机械运送人员”的规定,解决斜巷轨道行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