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采风钻打眼工)“6.4”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综采风钻打眼工)“6.4”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11年6月4日零点班6:30分,掘四队施工的二四采区轨道运输巷450米处发生一起工伤事故,造成谢某某右小腿骨折。
   1、事故经过:
   6月4日零点班,掘四队队长刘某某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队上的生产,班长陈某某按队上的安排组织生产, 5点左右在第一架棚刹顶、处理工作面正前方活石后,开始打第二茬炮眼,谢某某和刘某某在工作面右帮打眼,董某某、王某某在左侧打眼,钻眼时,谢某某与董某某掌钎,刘某某、王某某操作风钻,大约6:30,打完右侧压眼后退钻时,从工作面迎头1.5米处掉下一块300mm×400mm×200mm大的石块砸在谢某某的右小腿上,致使其右小腿受伤,事故发生后,及时向调度室和安全科进行了汇报,并及时将谢某某送到矿医院进行医治,后转往局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右小腿骨折。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互保意识差,在打眼过程中,没有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发生片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工作面岩体不稳定,层理发育,裂隙中间夹杂部分软泥岩,加之在打眼过程中,外部水分注入岩体,风钻打眼对岩体的震动,致使岩体受到破坏,造成岩石片帮。
   (2)、队长、班长生产组织不力,现场监督确认不到位。
   (3)、区队日常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3、防范措施
   1)区队要加强对职工“三大规程”的培训学习,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
   2)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区队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周五学习会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让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
   3)加强职工干部的培训,克服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中的思想麻痹、工作不扎实现象。
   4)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确认工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5)此次事故是进入“安全生产月”以来本矿发生的第一起工伤事故,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强化职工现场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月”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