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河矿“6.13”事故(综采支护工)案例分析
朱家河矿“6.13”事故(综采支护工)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11年6月13日四点班,综采二队书记蒋继榆、生产队长魏全德主持班前会,安排生产任务,除强调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之外,并要求做好机尾段仰采施工。生产副队长魏全德安排:贺培贞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李小保负责工作面安全工作,干志胜负责机头安全生产,姜建红负责放顶煤工作,杨玉民负责验收。17时左右当班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机组停在机头第8架,经三人安全确认后,机组向机头割煤,在割煤期间顺槽溜子运转不正常,跟班副队长贺培贞前往查看,此时李小保在机头替换“4·8”长梁,机组返至第2架处,验收员杨玉民因溜子下底煤多,直接顶溜后会造成溜子飘起,故要求回拉溜子让机组拾煤,随后杨玉民在机组前操作手把回拉溜子。机组向机尾返刀拾煤,此时机组行至55架左右,由于工作面36至38架出现底鼓且机头20架走上山,煤没有拾净,11架到28架需要清煤,溜子正常运转,班长干志胜在20架处进行清煤,接着副班长姜建红到14架处进行清煤,此时本茬支架工高金顺看到二人在清煤,自己随即进入18架处进行清煤,当清煤结束后,在17时30分左右,高金顺准备跨越溜子离开煤壁,此时17架至19架间,距底板1.0米左右突然片帮,将高金顺砸倒在运转的溜子内沿,埋至腰部导致高金顺髋骨骨折、腹腔内部出血的未遂事故。
原因分析:
1、煤墙片帮将高金顺砸倒在溜子上导致受伤,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金顺站在煤墙内清煤,未进行敲帮问顶,属于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班组长干志胜、姜建红站在煤墙内清煤,未进行敲帮问顶,带头违章作业,并未对高金顺进行监护,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遵章操作的自觉性。
2、进一步加强班组长管理,杜绝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针对本次事故,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章作业,切实做到敲帮问顶,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4、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主管科室和区队技术员依据工作面出现的地质变化要及时补充针对性措施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