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8.8”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8.8”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5年8月8日零点班,班长成某某、副班长马某某、韩某某,跟班队干书记景某某安排机尾开帮26节。2点开始从尾7节始放炮。(因为8月7日四点班工作面溜子电机出现故障开不动,此时四点班跟班班长呼某某、零点班跟班班长成某某等3名工人将电机故障刚处理好)。放炮警戒由马某某负责设置,机头警戒由韩秋生把守,机尾警戒由马某某和放炮员黄文负责。放至第三组炮时,约2点15左右,呼某某和工人何某某准备升井,二人和成某某行至32节处,大约谝了5分钟不见动静,呼、何要走,成某某告诉呼某某,要注意,前方正放炮。呼、何二人向机尾方向走,行走间未发现放炮人员,行至12节时,炮响,将2人崩伤。
(2)事故原因
①机头警戒人员韩秋生未履行警戒职能,致他人进入炮区。
②机尾警戒人员放炮前未向机头方向传话互通放炮令。
③班长成红军明知前方正在放炮未与阻拦,放行呼、何进入炮区;
④呼、何二人虽听他人告知,但警惕不高,硬入炮区。
⑤在工作面溜子电机有故障的情况下,连续放炮落煤;
⑥四点班人员未全部离开工作面,两班人员交叉作业,情况相互了解不清。
(3)防范措施
①加强放炮警戒管理,规范警戒程序,责任到人。
②坚持“四不生产”原则。
③合理生产组织,严禁频繁的疲劳作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