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集矿“7.3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1年7月31日13时50分,孔集矿-530m水平西四采区B11b东翼二阶段采煤面切眼联络斜巷掘进时发生了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现场6名工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
经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测气员触犯了20条红线第十四条“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并触犯84条较严重“三违”中的第6条规定“特殊岗位班中脱岗或睡岗的”规定;通风区触犯了20条红线第一条“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规定;灯房和现场施工人员触犯了20条红线第十三条“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规定。
(一)直接原因
1、对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严,当班瓦检员严重失职,未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提前脱岗,未发现现场瓦斯超限。
2、该矿-530mW4B11bE2切眼联络斜巷掘进遇断层后瓦斯涌出量相对增大,局部通风方式不合理,风量不足,不能有效排出该巷道瓦斯,致使事故前三班瓦斯浓度一直处于临界状态。
3、压风引射器摆放位置不当(距迎头5.3m),致使工作面风流部分循环,造成迎头瓦斯浓度逐渐增大,达到爆炸界限(当日10时许测定瓦斯浓度:引射器前方1m处为6%,后方5~6m处为10%以上)。
4、瓦斯超限后,现场作业人员未及时撤出,矿灯失爆产生的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矿灯的管理和使用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多数矿灯超期使用,存在矿灯失爆现象;矿井调度系统不畅,不能有效调度并准确掌握该面瓦斯超限后撤人情况。
2、对瓦斯灾害的认识不足。该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对如何防范及处理瓦斯超限未作具体规定,局部通风方式不合理;施工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该面事故前几班瓦斯浓度一直处于临界状态未引起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
3、安全培训教育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现场供风量不足;跟班队长及施工人员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违章生产。
三、防范措施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测气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一班三汇报制度。
2、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禁使用引射器等不合理的通风方式,局扇严禁循环风。
3、严格执行矿灯的检查、维修和使用制度,杜绝失爆矿灯入井。
4、加强通风调度、矿调度管理,建立畅通、可靠的矿井调度体系。
5、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对瓦斯灾害的认识,加强技术管理和瓦斯监控管理,要提高职工对“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预警就是事故”的认识,落实切实可行的瓦斯超限预防和处理措施。